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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副镇长开网约车,追问不应止于违纪

  编者按 安徽歙县一副镇长洪某上班时间用网络约车软件“接单”驾私家车载客,被出租司机拦截并向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和县纪委举报。目前,县纪委正按组织程序,对这起举报进行核查。对此事,网上流传各种声音。这封来信,有情有理,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值得一读。

  对洪某的所作所为, 网上不乏点赞之声和同情之语。 笔者以为,同情归同情,理性终究不能被感性埋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十四款规定,公务员禁止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直至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等处分。

  作为一名副镇长,不管什么理由,洪某开网约车的行为,已违背上述党纪法规。纪委介入调查,未来洪某受到相应处理,也属必然。所以,同情代替不了法理,该问责还是要问责,该处罚必须处罚,否则法规就失去权威、形成破窗效应。相信有关部门能够通盘衡量,给各方一个合法合情的处理结果。

  只是,在追问副镇长违纪、该如何处理的背后,恐怕还需追问:一单下来赚不了多少钱,作为一个有地位、有风光的镇领导干部,不到万不得已,有谁愿意去干这样的“丢脸面活”?

  根据报道,洪某开网约车属事出有因,家里情况比较特殊。但试想,如果洪某的工资水平高一点、帮扶保障再好一点,还会自己看病连几千块钱都要向姐姐借吗?还会不顾周围异样的眼光,选择开网约车赚点辛苦费?

  关注和关爱基层一线公务员的待遇和保障,实质上就是关心关爱基层广大老百姓。希望在追问洪某违纪之后,相关部门也应带着敏锐感和关爱情怀,关心一下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和保障机制:基层公务员的收入,能否确保他们过上体面的生活。还有更多基层老百姓,他们的基本生活同样需要得到保障。

  镇江读者 陈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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