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报道说,已有10个省份出台意见鼓励“2.5天休假”。
一些地方政府正在调研“2.5天休假”,这是办实事。不过,我总觉得鼓励“2.5天休假”为时尚早,能否再等等,把好事办好?
人社部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现在很多企业连基本的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都无法保证,甚至让“周六固定加班,周日随机加班”成为常态。那么,在这样的客观条件下,鼓励“2.5天休假”只能让一部分人享受到,其他人并不能得到相关“福利”。这种反差未免扎眼,也容易引来不平。
“有条件先上,没条件后上”道理是不错,但要具体看什么事。在我看来,眼下最重要的还是落实带薪休假。丹阳读者 郦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