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溧水开店的曹先生,去年遇到一位“大老板老乡”,然而生意没做成,还被骗走16条香烟,损失8000元。日前,溧水警方将诈骗嫌疑人抓获,发现他根本不是曹先生的老乡,而是专门学了各地方言进行诈骗。他作案20余起,诈骗的烟酒总价值10多万元。
通讯员 施洋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大老板老乡”光顾小店
曹先生在溧水晶桥镇开了一家灯具店,店里除了卖灯具以外,也顺带出售香烟。去年7月21日,一名穿着光鲜的中年男子来到曹先生店里。他自称姓陈,是做工程的大老板,要采购一批灯具,并要买香烟给领导“送礼”。陈老板在曹先生店里定了16条香烟,以及若干日光灯、吊灯等,价值1万多元。
陈老板说自己是晶桥镇某村人,跟曹先生的亲戚李某很熟。见男子说的一点没错,再加上对方一口本地话,曹先生兴冲冲地准备做这笔“大买卖”。
送货途中金蝉脱壳
过了两天,有司机开车把陈老板送来。曹先生将准备好的16条香烟、若干灯具搬到了汽车后备箱里,并提出先把货款结了。陈老板笑称:“我们是老乡,你还怕我跑了不成?” 他让曹先生帮忙一起送货上门,并称货送到了再付款。
当车子开到溧水法院门口时,陈老板对曹先生说:“你在这等一会儿,我先去送礼,回来后跟你结账!”说完,他领着司机朱某离开了。曹先生心想,车停在这,人肯定跑不了。
一小时后,司机朱某一个人回来了。朱某称,他们到一个小区门口,陈拿着烟上去,他等了半天不见其下来,就先回来了。而且,朱某称这位老板花100元雇他来送货,他们并不认识。
学多地方言只为忽悠
曹先生报案后,溧水警方经过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经查,他姓罗,根本不是溧水本地人。罗某交代,他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已作案20余起,非法获利10多万元。
罗某说,他一般会选择小超市、烟酒店等为作案目标。作案前,他会了解店主的家庭情况,然后打听与小店老板熟悉的且在当地有一定名气的人物,以此冒充其老乡套近乎。“我学了很多地方的方言,碰到什么地方的人我就说什么地方的话,这样他们就放松警惕了。”诈骗成功后,罗某找个借口逃之夭夭。
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