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昨日社评《快递三轮“国标”应平衡各方权益》,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中“统一规范快递专用三轮车”“最高限速15km/h”等细节提出了合情合理的分析。笔者觉得意犹未尽。
邮政快递走向衰落与各类民营快递的迅速兴起,是市场规律、市场需求的根本结果。尽管在快递市场鱼龙混杂情况下,加强管理势在必行,但管理的路径和具体内容需要更开放、包容。
快递电动三轮所产生的系列问题,从客观现实来讲,并不单单是快递业自身业务的问题,还牵涉到交通安全、客户利益保障等。统一车型、限制车速,看上去有点不现实,而且可能予人口实。尤其是限速15km/h,配不配套交通管理法规?由谁来监管?都是显而易见的问题。
“国标”实施,如果没有其他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如果没有合情合理的可接受空间,在高度市场化的今天,恐怕不容乐观。
宜兴读者 陆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