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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
拟设禁止食品摊贩经营区

  快报讯(记者 鹿伟)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常能看到各种小吃摊,今后可能被禁止。昨天,《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草案修改稿”)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审。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新增一条,即可根据本地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目前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万余家,各类食品摊贩点近5万个。草案修改稿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建设特色食品街区,为食品摊贩经营提供统一摊位,并提供水、电、垃圾处理等便利。

  此外,草案修改稿中提及,应当划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经营禁止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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