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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今年以来江苏133名领导干部被追责

  快报讯(记者 鹿伟)昨天,快报记者从省纪委官网获悉,今年以来,江苏共对133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以上8人,党政纪处分39人。

  据悉,江苏去年研究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具体意见,制定“8569”责任清单,明确党委领导班子8项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5项个人责任、纪委6项监督责任及9条保障措施。各地各部门相继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对此,省纪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用好问责追究“杀手锏”,省委研究制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追责原则、情形、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严格实行终身追责,办法明确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办法规定了明确而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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