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3版:第一线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微信上仍有自制食品无证经营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半个多月了

  微信上仍有自制食品无证经营

  吃够了各种添加剂食品后,如今,各种自制食品在网络上特别火,还有人直接在朋友圈卖起了甜品、卤菜等。不过,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给这些店主们套上了“紧箍咒”,也就是这类商家必须“持证上岗”实名经营了。如今,新法实施半个多月了,效果咋样?

  现代快报记者 赵书伶

  “独家秘制卤汁,精选农村土鸡。烹制调料纯天然,无添加,全部真材实料……”前两天,吴女士看到朋友圈里一位好友卖起了自制卤菜,还微信直播了原料采购、烹制、包装和售卖截图。吴女士本身就喜欢吃卤菜,加上是好朋友在卖,觉得没问题,于是就通过微信转账的支付方式购买了一点。吃后觉得不错,于是推荐给身边的同事,“现在好多人在她那边买,觉得是熟人,又是手工做的,很放心,听说一天能卖30多斤。”

  据了解,现在微信上部分自制食品卖家往往既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的甚至没有营业执照,缺乏最基本的食品经营资质。

  淘宝上一些打着“自制食品”的,有些也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首次将网络食品经营纳入监管,这意味着在网络平台售卖食品的经营者,都必须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才能入网经营。也就是说,在网店里卖土特产,在微信朋友圈卖手工蛋糕,都须持证。

  “你家里做一盘饺子,送给周围邻居吃出了问题都得担责任,更别说微信等网络上卖食品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许明表示,微信朋友圈里卖东西,也必须有生产经营许可证,“通俗点来说,比如你想卖食品,首先得到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营业登记,你的场地、卫生状况等得满足条件,还要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在网上卖,就需要在网络平台进行实名认证,随意在朋友圈售卖食品是不合法的。”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