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旧小说文/曹寇
近大半年来,一直在读(包括重读)中国古代小说。鲁迅已经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对中国小说做过明晰的分类,这一分类已经涵盖了小说和世界的基本关系。将这些关系挪用于西方小说,我觉得亦可适用。说白了,小说就是描述人间景象,宏观微观均在其内。
白话文以来的中国小说几乎完全放弃了旧小说的传统,这和整个语境有关。晚清开始的中国政治、军事和经济衰败,要求“崛起”和“复兴”,这一民族情感也影响到了小说。小说样貌自此彻底改观。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救亡图存之外,还要强大,也就是要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说,进化论是当代成功学的理论基础之一。中国白话文小说在大面儿上应和纺织、军工等实业一样推动中国的进步,或按鲁迅的话说:“改变人种”;在小面儿上亦可使作者本人的文学野心达成,再不济也可成名成家。也就是说,中国现代小说自发轫之日始,其功利主义就是写在脑门上并深入骨髓的。不过,无论大小功利,按照马科斯·韦伯的观点来看,遵循的也仅仅是“责任伦理”(当事人对其行动后果负责),并无“信仰伦理”(基督徒的一切荣誉归功于上帝)的影子。
不过,诚如某句俗话所说“艺术从来不在进化论体系之内”,小说亦然。一百年来的白话文小说的孜孜以求,似乎并没有改变这一点:中国的小说高峰仍然在明清。“中国的卡夫卡”“中国的博尔赫斯”……此类虚饰本就是个笑谈,印在腰封上除了让有识之士不屑,也只能算个外行的商业广告用语。而“当代《红楼梦》”、“当代《儒林外史》”……则大不同,既不幽默,也不可比,除了恬不知耻,好在仍不失致敬之意。名著在上,其势巍峨,叹为观止,不服不行。
中国旧小说的好,在我看来,理应是个共识,没有辩论的必要。在很多时候,就我个人而言,比较之下,中国旧小说的好与西方经典的好,前者更得我心。而中国旧小说的好,好就好在功利主义的一无所有和自由主义的甚嚣尘上。
众所周知,在皇帝被推翻之前的中国语境中,小说因不便为圣贤发声乃至诲淫诲盗而往往被排除在正统之外,“禁”和“销毁”是它们最普遍的命运。在中国,诗是高贵的,李贺可给王昌龄递诗求举荐。小说呢,晴雯就是小说:“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这一源自话本、来自勾栏茶肆的文体,混迹于市井小民,荡漾于戏子婊子之间的表达方式,很是卑贱。一部小说写完,作者甚至懒得署上真名。比如说吧,“兰陵笑笑生”到底是谁?作者很清楚的一点是,《金瓶梅》不仅无法带来名利上的好处,反而可能对其“清名”构成玷污。曹雪芹的《红楼梦》没写完就被传抄开了,一时震动京城,直达天听。而作者本人还是“举家食粥酒常赊”,最后在除夕泪尽而死。
那么,使用毛笔在稿纸上一个字一个字写上百八十个章回洋洋百万言的动力,到底在哪里?那只能是美学追求以及掏心挖肺的抒情欲望。这一欲望并非刻板的表制文体和娇小的诗歌所能承载,亦并非平庸肮脏的现实世界所能疏浚。他必须亲手创造一个虚拟的世界,在这个与己身相交抑或平行的世界里方能获得精神层面的酣畅和自由。小说的写作因为功名的不在场,因为不存在任何审查和自我审查,因为极端的私密性,反而构成了写作上的自由。这一自由,既确保了才华的倾泻,也造成了恶俗、淫乱、暴力等一切极端现象。旧小说的极端现象几乎是普遍的。有多大限度的自由即有多大限度的极端。
当然,小说写出来是给人看的,一如话本是要在勾栏里表演的。在古人的小说写作中,潜在和想象中的读者可能才是唯一制约作者的因素。讨好、卖弄、迎合、寻找知己,不一而足,他们因此竭尽能事,无限放大自己的才能(好作品),或放大自己的无能(烂作品)。淘洗之后,平庸之作鲜有人知,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就是那些杰作。这些数百年前的杰作,就眼下看来,从来没有思想观念上的远见卓识,也从无技术层面的创新,但它们仍然美艳无比、感人至深。这似乎是无法解释的。这就好比当我们仰望星空,亿万年来,星空几乎永恒,群星闪烁,何尝有过一点新意?那么,我们为什么要仰望星空?为什么常常感动?我想,与星空有关,中国旧小说或许存在韦伯所说的“信仰伦理”。也就是这个世界存在着高于时空的事物,中国旧小说传达了这一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