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4版:区域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5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吵架时猝死
协议赔偿12万

  邻居赔了5万不愿继续给了,法院判决剩下7万还得赔

  2013年,镇江一男子在吵架中猝死,其家属和吵架的另一方达成协议:对方赔偿家属12万元。

  然而,在支付了最初的5万元之后,对方不肯继续赔偿了,近日,死者家属将吵架的另一方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协议有效,这钱该赔。

  通讯员 润萱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

  争吵中,他突然倒在地上

  2013年6月1日傍晚5时许,镇江三茅宫新村二区某幢房屋楼下,3楼住户李斌与2楼住户张山因为漏水问题吵了起来,双方言语火爆,却没有发生肢体接触,突然,70岁的张山仰面倒下。

  在被送到医院前,张山就去世了,医院诊断其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第二天,李斌和张山之子在辖区派出所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书中表明,张山去世,与双方口角有关,李斌负有责任,他应一次性赔偿张家丧葬费、赔偿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2万元。

  赔偿了5万,还剩7万不想给了

  李斌于6月2日当日付款5万元,余款7万元以欠条形式出具。

  同时,李斌还出具了一份说明,载明对张山意外死亡死因无异议,不需要解剖,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书写同意火化的意见。

  后来,李斌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7万元赔偿,张家人将其告到了法院。

  审理中,李斌辩称协议和欠条的出具是在被对方软禁,受胁迫下实施的民事行为,认为张山的死亡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死亡与吵架有关,这钱该继续赔

  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调解协议的签订地点在事发地辖区和平路派出所,有公安机关人员参与调解,证人证言均陈述李斌的人身自由未被限制;双方各自提供的证人证言就协商调解的步骤和回合陈述一致,赔偿金额12万元的最终确定,历经从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降至12万元的商谈过程和轮次,因此调解协议的签订和欠条的出具是李斌真实意思,且意思表示充分自愿。

  针对李斌辩称未实施侵权行为,对死者的死亡结果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意见,法院认为,李斌与死者发生口角并语带粗口的事实,有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予以证明。死者死亡诊断为“心源性猝死”,精神刺激被普遍认为是心源性猝死的诱发因素之一。

  此外,在签订协议前,李斌和死者家属虽有过争执,后来双方相互让步,缩减主张,达成赔偿协议,可以认定为达成了和解契约。最终,依照相关法规,法院判决李斌给付余款7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李斌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文中人物系化名)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