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人社局、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吃空饷”进行集中治理,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介绍,“吃空饷”包括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两类情形。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单位“吃空饷”。机关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和补贴的,属个人“吃空饷”,具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形: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为组织实施好本次集中治理工作,常州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公布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举报信箱:常州市人社局公务员录用管理处、事业单位管理处(213000)
电话:85681909、85681912
电子邮箱:czzxzl0519@163.com刘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