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拖车费”得逞的两大要素,就是垄断和包庇。对社评的这一观点,笔者深以为然。如果不开放拖车服务市场,腐败利益链难破,“天价拖车费”亦难绝迹。
道路车辆救援服务并不是一个高技术的行业,很多企业都有服务资质。动辄几万元的拖车费并非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有关部门“指定”和纵容的结果。高速公路上的拖车服务成了相关部门和拖车公司共同的“自留地”。开放拖车服务市场,打破行政垄断格局,让各个救援机构在充分竞争中,降低价格、提升服务是关键。
镇江读者 华桃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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