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强骑车载着妻子孙艳去上班,两人在路上摔倒了,孙艳骨折。两人分析,都是因为每天来往的渣土车和混凝土车把路面轧得坑坑洼洼,他们才摔倒的。为此,孙艳作为受害者将渣土车公司、混凝土公司以及路面的管理单位都告到了六合法院。由于陈强违法载人也有责任,孙艳无奈之下也让丈夫成了被告。
通讯员 陆研 实习生 陶园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骑车摔了,路不平的错?
2013年11月25日上午,陈强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载妻子孙艳去上班,骑到某厂区时,两人一同从车上摔了下来,孙艳左股骨骨折。“当时路面很滑,还有坑洼,一路都是泥,跌倒的人很多。”孙艳说,自己之所以摔倒,完全是因为当时路面湿滑,还有稀泥盖住了一个直径超过20厘米的坑,车子骑上去才出了事。
陈强觉得,这条路原本是平整的,但因为厂区内有一家渣土车公司和一家混凝土公司,两家的车子把这条路轧得坑坑洼洼,还时不时抛撒泥土,由于没有及时清理,一下雨就成了稀泥。据此,夫妻俩认为,渣土车公司和混凝土公司都要承担责任,作为管理方的六合公路管理站,以及厂区的管理单位也脱不了干系。所以,他们将上述四家单位告上了法院,索赔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5.6万元。
四家被告都称自己“没错”
在庭审时,四家单位都称自己“没错”。渣土车公司表示,首先公司的地址不在某厂区内,而且事发路段没有坑,只是有些凹凸罢了,也不是渣土车行驶造成的。
混凝土公司则辩称,混凝土车是封闭的,不存在任何抛撒滴漏的行为;就算有,清扫的责任也不在他们,而是六合公路管理站。某厂区的理由是,事发路面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管理方是六合公路管理站。六合公路管理站则回应称,事发当天巡查过该路段,路况良好。
丈夫也成了被告
被告的四家单位还认为,陈强也应该被列为被告,因为根据南京市助力车管理办法,电动车自行车上路必须具有行驶证而且不得载人,陈强无行驶证且违法载人,行驶过程中未尽注意义务,应当承担本案责任。
万般无奈之下,再次开庭时,孙艳只好把丈夫陈强也送上了被告席,但她同时声明,不要求丈夫承担此案的责任。
陈强觉得委屈,他坚持认为,事故的原因是路上有稀泥和坑,而且没有警示标志和安全措施,自己即使有过错也是轻微的,主要责任还在另外四个被告身上。
对此,其他被告认为,事故原因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基础,但是交警部门也无法查清这起事故的原因,孙艳所称的事故原因只是她的推测。
由于双方争议较大,本案当天没有宣判。(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