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世间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6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让姐姐永久居住的承诺
妹妹去世后,妹夫不认了
纠纷持续了7年,姐姐最终还是另谋住所

  父母留下的房产,五个子女经过商议,决定由小妹妹继承,不过前提是:没有住房的大姐拥有永久居住权。小妹妹满口答应。但没过几年,小妹妹便患病去世了。对于妻子生前的承诺,妹夫一口否认,要求大姐搬出去。

  就这样,一场房产纠纷持续了7年,打了两场官司,其间报警无数。面对骚扰,已年过六十的大姐心力交瘁。前不久,经过民警调解,大姐拿到6万元补偿,另谋住处。

  六旬老人频遭骚扰

  “他们又来了,警察同志,快来帮帮我……”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后宰门派出所接到一位老人报警。值班民警康健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几个男人正堵在报警人家门口,要求其搬离住所。康健随即将所有人都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报警人名叫陈芳,今年60多岁了,一直住在这处房子里。而堵门的男子中,有一人自称是房主,已经买下了这处房产,要求陈芳搬走。显而易见,陈芳居住的这处房产的归属有纠纷。康健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发现,陈芳为此事报警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她隔三差五就会受到自称房主的男子的骚扰,有时是堵门威胁,有时是砸窗玻璃。周围邻居也看不下去:“人家都这么大年纪了,他们怎么做得出来的……”

  妹妹生前的承诺妹夫不认了

  康健意识到,这起纠纷如果不能妥善解决,陈芳老人肯定还会遭到骚扰。他决定将事情调查清楚。

  跑了两趟法院,和陈芳及相关当事人了解后,这场长达7年的房产纠纷来龙去脉终于浮出水面。陈芳这套住房原是她父亲的。陈芳家兄弟姐妹5个,她是老大。上世纪90年代,陈芳离异后无处可去,便回到这处房子居住。那时候,陈芳的父亲跟着最小的女儿陈静一家,住在另一处房子里。

  1999年,陈芳的父亲去世。之后,兄弟姐妹五人协商,考虑到陈静家是男孩,以后结婚要用房子,大家同意将陈芳居住的父亲名下的房子由陈静一人继承,不过前提是要保证陈芳在世时可以居住。当时,陈静承诺,一定让大姐住到去世。之后,他们一起去办了房产的过户手续,但没有就陈芳的居住权问题写下书面协议。“我们是姐妹,说好了就是定好的事,怎么会变呢?”陈芳说,她现在挺后悔当时没写个字据。

  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陈静患病,2007年去世。她走后,丈夫刘刚便找到陈芳,要收回房产,让她搬出去。由此,一场长达7年的房产纠纷开始了。

  6万元解决了纠纷,但亲情已不在

  陈芳已经退休,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收入,还抚养着自己的孙女。陈芳不愿搬。刘刚在多次做工作无果后,便不再露面。2010年,刘刚将陈芳告上法庭,要求其搬出去。

  从法理上讲,此处房产确实归属于刘刚。虽然陈静生前有过让陈芳居住的承诺,但因为当时没有任何文字协议,缺乏证据支持。

  从一审到二审,陈芳都败诉了。不过,由于她没有其他住所,又是弱势群体,法院并没有强制执行让她搬走。后来刘刚索性把房子卖了,将纠纷转嫁给了新房主。

  了解情况后,康健找到了新房主和刘刚做工作。经过多番调解,他们表示愿意出6万元作为陈芳的租房费用,以解决此事。

  此时,陈芳也厌倦了被长期骚扰的生活。拿到6万元后,她搬出了这处房子。不过,她和妹夫之间的亲情,也算是彻底断了。

  (文中除民警外系化名)

  特约记者 杨维斌

  实习生 蔡雪洁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