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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打错人”背后隐含法盲逻辑

  一句“打错人”道出多少执法“硬伤” 4月23日 广州日报 朱昌俊

  4月20日上午,安徽省检验检疫局公务员高先生带着父母、妻儿、舅舅等亲人来到合肥市天鹅湖边散步,突然遭到现场数十名穿着城管制服的队员殴打。4月21日,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称,城管打错了人,误将高先生一家当成了传销者。

  (4月22日《潇湘晨报》)

  广州日报一评

  一句“打错人”,无意间道出了城管执法上的“硬伤”。但愿这只是城管人员自我辩护时的“口误”,而非长期执法生态失衡下的条件反射。但相关的调查与处理,如果单纯停留在施暴一方的自我说辞之上,仅仅道歉、辞退涉事协管了事,无异于再一次地纵容暴力与城管的“自我污名”。若说城管与城管执法的改造注定道阻且长,但对于每一起个案的处理,更真切关系到相关部门对于纠偏的真实态度。

  网友声音

  @wmywmyz1960:打人,这是城管的系统性问题,该让城管主要负责人出来向全国老百姓道歉了。

  现代快报再评

  印象中,这不是城管第一次“打错人”,也不是第一次因“打错人”而遭舆论口诛笔伐。尽管“打错人”既不能成为实施暴力的借口,也不能作为减轻责任的理由,但“打错人”的背后隐含“打对人”的法盲逻辑,这是赤裸裸的“暴力迷信”。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合肥城管“打错人”事件发生在苍南打人城管被围殴之后,让人想起苍南事件时有媒体发表的《苍南城管遭围殴是全社会之耻》的社评。社评标题屏蔽掉事件中“城管打人”部分,故意凸显“城管遭围殴”部分,明显有“拉偏架”之嫌。其实,无论城管打人还是被打,都是暴力性质,暴力行为以及观念中对暴力执法的迷信,才是“全社会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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