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已到取消的时候 4月23日 新京报 周俊生
国家发改委日前作出决定,鉴于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已经下放至地方政府,原来用于规范中央部门审批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已经无存在必要,因此废止了发改委在2006年4月颁发的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权已下放至地方政府。
新京报一评
国家要求食盐加碘,并希望通过专营制度来实现这个目标。但是,实践已经证明,国企在这方面并不具备天然的社会责任,反而由于盐业体制政企不分,专营权和监管权混在一起,食盐品质不合格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我国时有发生。因此,与其将食盐专营的审批权下放给地方政府,不如干脆取消食盐的专营制度,引进社会资本,让市场产生竞争机制,以此来压低食盐市场的暴利,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在这同时,政府应当将食盐加碘标准公开,作为一种技术标准要求进入企业强制执行,并切实加强监管。
网友声音
@姜尚由:不赞同取消,一包一块钱可以买到保障。
@富金理:粮食都能放开,还有什么不能放开?市场经济,不要专营!现代快报再评
食盐和烟草是我国仅剩的两个保持专营体制、按计划统购统销的行业。哪里有专营,哪里就有垄断;哪里有垄断,哪里就有暴利。当食盐生产由政府特许的生产企业按计划进行,当盐业公司是唯一经销商,食盐行业就必然产生暴利。
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后,中国盐业协会解读为只是许可证管理主体的变更,并不意味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这样的解读建立在《食盐专营办法》并没有被同时废止的基础上。但是,“专营许可证”不再,又何谈“专营办法”?为何就不能解读为发改委是对食盐专营釜底抽薪呢?说到底,盐业协会还是基于自身利益,不信任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