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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所有的“争议收费”都应叫停

  还有多少“争议收费”可以取消 4月14日 新华时评 新华社记者 强勇

  强制收费14年的哈尔滨市二环路终于将在今年底停止收费,市区内数十万车主将因此减负。拍手称快之余,不少人难掩心头长久以来的一个疑问:究竟还有多少“争议收费”可以取消?

  新华时评一评

  涉及公共收费尤需做到“还明白”于民。以哈尔滨为例,在实现“还路于民”基础上,这些年收取的“二环费”是否有一本明白账何时能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路拿出多少钱养人、多大比例还贷、收费收入与合理回报是多少等细节,亟须有关部门作出明晰回答,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

  2013年,中央取消和免征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348项,不仅为市场松了绑,还起到了便民惠民的作用。对一些有争议的收费项目除了要完善自身管理制度体系、消除权责不清等问题,不妨再把它们拿到阳光下晒一晒、去去霉,给公众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网友声音

  @曾经的大学生村官:还有多少收费站?该撤的就撤了。

  现代快报再评

  所谓“争议收费”,是指路桥、通信、银行、供电等领域的超时收费、超额收费以及强制捆绑收费等。它是法无授权的收费,既缺少合法性又丧失正当性,本来就不该产生“争议”。可这类收费一旦打着公共利益旗号,就涂上了一抹正义的光环,给侵犯民众利益找到了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

  所以,“争议收费”的本质是利益之争,是权力对权利的非法僭越,是谋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甚至私人利益的平台。对待这类收费,应该类比司法领域中的“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当民众对它产生疑点,而它又缺乏明确的法律授权时,就要将利益还给民众,马上叫停这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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