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君觉得通过网络招嫖赚钱快还隐蔽,就物色了几个漂亮女孩,建立了一个美女团队,在南京做起了“生意”。不过一个月后,他就被抓了。因涉嫌介绍卖淫罪,他被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近年来,通过网络介绍卖淫、招嫖的案件时有发生,网络色情传播屡禁不止。昨日,南京鼓楼区法院就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通讯员 李自庆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案例
1
陌生女子网上问他“要服务吗”
2013年10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南京鼓楼区的洪伟正在“陌陌”上与朋友闲聊,一个陌生女子突然加他为好友,问他“要服务吗”,还发了几张女孩的照片给他。动了心思的洪伟得知只需600元就可嫖一次,就答应了。
在快捷酒店开好房后,很快一个名叫雯雯的女孩赶了过来,两人随后发生了关系。洪伟还记下了雯雯的手机号码。然而不久之后,派出所民警找到了他。洪伟的妻子也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吵着要离婚,洪伟后悔不已。
事情之所以败露,是因为雯雯被抓了,而她也是因为老板李君落网,才被警方揪了出来。30岁的李君是苏北人,得知通过网络招嫖挣钱多、挣钱快,就利用卖淫女林宁物色漂亮女孩,成立美女团队,进军南京打算大干一场。包括雯雯在内的4个女孩被拉进了团队。
此后,李君冒充美女,通过网络聊天工具物色嫖客,并分配给卖淫女,他则按卖淫收益的60%提成。
短短一个月后,他就被警方抓住。3月24日,鼓楼区法院认定李君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案例
2
欠债14万,朋友介绍她来南京赚钱
25岁的河南女孩晓莹大学毕业后,为了帮助学音乐的男友发展事业,私下借款14万元。没想到,男友竟然和别的女孩结了婚。晓莹不仅感情上受了伤,还背了一身债。
2013年8月,朋友文娟告诉晓莹,自己在南京做“陪睡”,可以介绍晓莹过来,并称有“老板”专门负责在网上找生意,很安全。“一个月收入2万多。”于是,晓莹来了南京。
通过一名叫刘星亮的男子牵线,晓莹也开始“陪睡”。只是,几天后刘星亮就被抓了,晓莹和文娟也受到了治安处罚。刘星亮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利用网络平台介绍卖淫的事实。今年3月初,因涉嫌介绍卖淫罪,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处刘星亮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案例
3
传播色情视频,男子获刑八个月
今年66岁的南京男子张扬,有正当职业。但他有一大爱好,就是对淫秽、色情的东西情有独钟。不仅自己看,还要将色情视频发到网络论坛上。
经法院查明,自2011年以来,张扬在网络论坛上持续发布色情视频链接,引起许多网民的点击。今年1月8日,因张扬的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他被鼓楼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