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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轧伤小狗后跑了,车主遭“人肉”
“故意轧伤”的说法不属实,目前双方已达成谅解

  “如果及时停车,小狗可以获救,可车主不管不顾一脚油门将小狗碾轧后飞奔而去。”前天傍晚,网友“@我是一只小小枭枭鸟”发微博称,3月17日下午5点,一辆苏州牌照的私家车,在苏锦一村小区撞到一条狗后跑了,该网友在谴责肇事者的同时也恳请其他网友根据车牌号“人肉”车主。

  孙佳桦

  车主轧伤小狗后跑了

  据“@我是一只小小枭枭鸟”猜测,车主是看到宠物主人了,才一脚油门扬长而去。从其提供的视屏截图看,肇事车是一辆红色私家车,宠物主人奔向小狗时,车主正在驶离现场。该网友称,小狗经诊断为骨头断裂,只能安乐死或是在家等死。“此等丧心病狂的车主,请伙伴们一定要积极转发人肉他。”

  这条微博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仅原微博就被转发70多次。有网友对车主进行谴责,猜测其怕赔钱所以在碾轧小狗后跑了;也有网友表示,宠物主人应该承担一半责任。

  肇事方已赔偿宠物主人

  昨天上午,有网友将肇事车主的姓名、住址、手机号码均贴到了网上。记者试着拨通车主吕女士的电话,对方承认确实是自己的车轧伤小狗,但对网传的“故意轧伤”说法表示很委屈。

  原来,3月17日那天吕女士家中正操办丧事,她表妹开着红色私家车出门办事。“表妹看到了一只大狗,便停车等它过去,之后便加速离开,却不知后面还有一只小狗。”吕女士说,表妹不是故意轧小狗,事后得知自己犯了错,心里也很内疚。“我已经赔偿了宠物主人3000元。”吕女士说,希望通过现代快报就此事做一个澄清。

  随后,记者联系上宠物主人刘小姐,她表示确实错怪了吕女士。“朋友看我哭得伤心,就将这事发到了朋友圈,之后又流传到了微博上。”刘小姐说,朋友已经删了微博。

  ■律师提醒

  随意“人肉”不可取

  “随意‘人肉’很有可能侵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江苏正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大纲表示,由于网络的多元化和立体性,个人信息权侵权行为的后果更易扩散。对一个人进行“人肉搜索”,如果侵害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权,那么有可能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导致严重的后果。大家应该理智处理问题,不要随意“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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