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秦淮区工商分局举办的“新消法及汽车三包培训”活动上获悉,自从去年10月1日汽车三包实施以来,南京月均汽车消费投诉增长了43%。同时,汽车三包规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的便利已经初步显现,已经有数位消费者成功退换了车辆,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5个月受理投诉432件
市民李先生在大明路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上路没多久就问题频出。今年2月,李先生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时,发现了问题。原来,他新汽车的发动机号从2012年开始已经办过4次保险,他立即拨打热线进行投诉。随后,南京市秦淮区红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对这件事进行调解。经过协调,商家帮李先生的车辆更换了发动机,李先生也接受了这个解决方案。
红花工商所副所长叶滨告诉记者,他们辖区内有大明路汽车一条街,所以受理了不少汽车消费纠纷,汽车的销售、维修、售后问题都是投诉热点。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从去年10月1日到今年3月6日,南京各级消协共受理了汽车消费投诉432件,月均投诉量达到86件。而在去年10月1日汽车三包规定执行前,月均汽车投诉量只有60件,月均投诉量增长了43%。汽车投诉的内容主要有:汽车屡出故障、捆绑销售车险、贷款不成定金不退、三包期内不给免费维修、赠送车内装潢承诺不兑现等。
部分消费者退换车成功
如果汽车出现问题,消费者最想做的就是退换货。汽车三包明确规定,三包期内,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如果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严重安全性能故障2次修理仍未修好等,消费者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真正严重到要退换车的不是很多,大概不到10件吧。”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说,去年10月份,就有一位市民田先生购买了一辆汽车,上牌时发现漏油,经过调解,4S店就免费为田先生更换了一辆新车。
尽管汽车三包规定让消费者维权时更有“依仗”,但汽车投诉仍有不少是难以成功调解的,消协或者工商部门只好建议消费者走司法程序。不过,秦淮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璐介绍,从去年10月1日到现在,他们接到的汽车消费类诉讼很少。
通讯员 熊茂林 侯小伟 王芙蓉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