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训诫中心”异化为新的劳教所 2月13日 新京报
在去年的法治改革成果中,劳教的废止和信访的弱化最受瞩目。也有人担忧,会不会出现劳教的替代品?近日微博上有网友贴出河南南阳卧龙区“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的图片,并称有访民被非法拘禁在此。还有网友直接称其为“新型劳教所”。
新京报一评
地方上以红头文件的方式“创设”出“训诫罚”,因直接与国家法律相违背,自然应归于无效。
“非正常上访训诫教育中心”本就违法,此时,更当警惕其成为劳教所的替代品,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违法打击上访民众的新工具。有关方面需要依法介入调查,通过违法审查程序明令废止此类红头文件,方可保卫来之不易的法治改革成果。
网友声音
@腰酸背痛腿抽筋-louis:说得好!但如何追责?
@贾元良:“训诫中心”建立者,应当撤职查办!
现代快报再评
十二届全国人大去年底以常委会会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不仅废除了由国务院制定的两份劳动教养“规范性文件”,而且宣布“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终结劳教制度,表明了国家加快法治建设的决心和意志。
劳教制度虽然得以终结,但劳教思维却“树大根深”,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留恋过去的管制模式,不惜以种种借口代替法治。河南南阳等地开设的“训诫中心”,名曰“创新”,实则倒退,更是公然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