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错抓女子
登报道歉并赔1万元
12日,南国都市报记者致电曾被广州警方误抓的海南儋州女子李长了解到,在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等的帮助下,如今整个事情已经圆满解决。广州警方登报道歉,并赔偿当事人李长各项损失共计10000元。
李长,海南儋州人。2013年12月17日下午,她在海口用自己的身份证登记上网。没多久,有几名警察来到网吧,将她带走,理由是她是广州警方列为网上追逃的对象。随后,李长被送到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关押。
12月25日,广州警方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将李长带回广州。然而,26日晚上,在李长被转移到广州的第二天,广州警方称“弄错了”。
最终,经双方协商,广州警方在当地媒体上登报说明错抓李长的事实经过,公开向李长道歉,并于2014年1月28日向李长支付国家赔偿款和精神损失费人民币共10000元。
据《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