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扫黄严规:
镇委书记扫黄不力
先免职再处理
针对当前正在进行的扫黄专项整治工作,广东东莞市纪委2月12日上午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四项纪律要求,规定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这四项备受关注的纪律中被摆在第一条的是实行“两个一律”,东莞市规定在此次扫黄专项行动中,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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