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取钱,发现银行ATM机里有一张银行卡,小伙子起了贪念,取走11500元。日前,北塘法院审结这起案件,认定小伙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在一家连锁餐饮店做厨师的陈某,下班后去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钱,正准备插卡时,发现电脑屏幕上提示是否继续取钱,陈某意识到,上一个取款人忘记取卡了。犹豫之下,陈某尝试着输入2500元的取款金额。没想到,点击确认后,取款机立刻响起哗哗哗的数钱声。陈某激动不已,接着又取款4次,共取走11500元。
当忘记拿回银行卡的李某连续收到5条银行卡取款信息时,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被盗取了,立即报警。几天后,民警在陈某住处将其抓获,在他的枕头边查获赃款10000元。案发后,陈某再退赔李某1500元。
日前,无锡北塘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官提醒,意外之财不可贪。如果遇到他人遗忘银行卡在ATM机中,应及时报警。苟连静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