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听取了《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据介绍,去年南通共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172人,其中省检察院交办查处厅级干部1人,查办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4人,查办犯罪金额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350余万元。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挪用公款、徇私枉法犯罪8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立案查办行贿犯罪14件20人。
此外,南通去年依法立案侦查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社会保障、卫生防疫、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94件123人,分别占查办案件总数的69.6%和71.5%。其中,海门、海安等检察院查办乡镇房屋建设领域案件11件13人;启东、通州等检察院查办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岗位案件9件11人;如东县检察院查办医疗卫生系统案件7件7人;如皋市检察院查办粮食系统企业改制案件5件9人。
在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方面,共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2246人,提起公诉6135人。其中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76人。依法办理了“安哥拉绑架案”、“长江流域系列抢劫案”等一批重大恶性案件。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