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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旅店小马童想给雇佣骑士邓克当侍从
  【美】乔治·R.R.马丁 著
  重庆出版社友情提供

  [内容简介]

  去年,热门美剧《冰与火之歌》第三季的收视率很火,带动了原著小说在中国市场的热卖。2014年春季,第四季也将开始播出。

  然而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其结尾都遥遥无期,众多谜团更是难以解开。可以说,这本《冰与火之歌》的外传——《七王国的骑士》来得非常及时。书中情节大约比《冰与火之歌》故事的开篇提早了89年,此时的坦格利安王朝暗潮汹涌……有一天,雇佣骑士邓克与小男孩伊戈相遇了……

  春雨滋润大地,邓克挖坟并不费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坟址,因为老人喜欢看日落。“又一天过去了呀,”老人会边看边叹,“谁知明日是怎样,呃,邓克?”

  于是,一个明日带来倾盆大雨浸透主仆俩,第二天吹来潮湿冷风,第三天老人着了凉,到第四天便已无力骑马。现在老人要入土了。

  坑挖得够深后,他双手抱起老人置于其中。老人矮小瘦削,脱掉锁甲和头盔后,简直不比一袋树叶沉;反观邓克,却有与年纪不相称的大块头,他年仅十六或十七(天晓得实际年龄),但骨架宽阔、蓬头散发,身高已过六尺半,肌肉发育才刚开始。老人常称赞他的力量——老人从不吝啬溢美之词,毕竟,那是他唯一能给的财富。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默看了一会儿。他明白该在大雨降临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盖住那张皱巴巴的老脸。

  “我该把剑留给您,可它只会在泥土中锈掉,”他抱歉地说,“我想,诸神会送您一把新剑,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没死。”他顿了顿,不知如何继续。他用脚把泥土踢进坑,开始机械地填土,没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过了漫长一生,邓克心想,将近六十?几人能活到这把岁数?

  邓克备马时,日已西沉。现下他有了三匹马:他原本骑的凹背小马、老人骑的驯马及战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才骑,这匹棕色牡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扬斗志,它是邓克最宝贵的财产……邓克皱起眉头。他唯一所知的生计就是雇佣骑士的颠沛人生,从一个城堡奔波到另一个城堡,为一个又一个领主服务效劳。雇佣骑士会为老爷们打仗,在老爷们的厅堂吃喝,直到战事结束,然后前往下一个地方碰运气。时不时,王国上下还会举办一些比武会——虽然如今不那么频繁了。

  他在一棵橡树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遗产:布钱包里有三枚银鹿、十九个铜分和一颗有豁口的石榴石。老人留给邓克一件全身锁甲——这件老爱生锈的锁甲邓克大概擦拭过上千回了。此外,邓克还继承到一把长剑、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块油石、一对护胫、一面护喉、一根带有锋利铁尖头的长枪和一面镶边铁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纹了阿兰爵士的纹章:褐底银翼杯。

  邓克抽出长剑。剑身笔直,是城堡里的铁匠打造的好货,木剑柄包以柔软皮革,嵌了一颗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圆头。它真的很称我的手,正如它很称老人的手,邓克暗想,而岑树滩草场正要举办一场比武会。

  邓克开始寻找旅馆,他找到一栋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户流泻出的橙黄暖光如此诱惑,引人止步。

  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小男孩光溜溜湿漉漉地从溪水中钻出,用一件棕色粗布斗篷擦干身子。“马童吗?”邓克问。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九岁,脸色苍白,骨瘦如柴,赤脚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脚踝,而最奇特的莫过于他一毛不生的脑袋。

  “我要你刷我骑的这匹马,并喂它们三个吃燕麦。听见没?”小家伙回答:“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的话。”听罢此言,邓克皱起眉头,“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要知道,我是个骑士。”

  邓克没再搭理马童,径直转身用肩膀撞开旅馆门。他以为里面拥挤不堪,没料到大厅几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绸缎披风的小少爷埋首桌上一滩葡萄酒中轻声打鼾,再没客人。一位矮胖女人钻出厨房:“随便坐。要麦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在窗边挑把椅子坐下。老板娘倒了一大杯麦酒,放到他桌上,“还要房间过夜?”“不了,”虽然松软的稻草席和遮风挡雨的屋顶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这点钱邓克得小心对付。还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着赶路去岑树滩。离这儿还有多远啊?”

  “一天骑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烧毁的磨坊分叉。咱家小子有没帮你照料马,还是又溜了?”“没有,他在干活。”邓克让她放心,“你这儿似乎很冷清。”“没法子,镇里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你也去比武?”邓克呷了口麦酒才悠然作答:“是啊。”

  这时,屋子对面的少爷自酒洼中猛然提起脑袋。他长了一头鼠窝般凌乱的沙棕头发,面如菜色,下巴下顽强地钻出一圈金色胡茬。他揉揉嘴,眨眼看着邓克,大叫:“我梦见了你!”他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别靠近我,听见没?你离我远点。”邓克疑惑地望着对方,“大人?”

  老板娘倾身靠近,“别理那酒疯子,爵士先生,他只会喝酒说梦话。”可怜虫一个,邓克心想。

  天已全黑,他带着填饱的肚皮和变轻的钱包,兴高采烈走向马厩。前头传来马嘶声,邓克看见那个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骑在雷霆背上。然而锁甲太长,而且小家伙不得不把头盔歪戴在秃头上,以免挡住视线。他专心致志学着骑士的样,模样甚是滑稽。邓克踏进马厩,忍不住放声大笑。

  男孩抬头一看,脸刷一下红了,赶紧跳下马:“大人,我不是要——”

  “小贼,”邓克试图让声音严厉些,“赶紧把盔甲给我脱掉!雷霆没踢破你那颗榆木脑袋,你就该谢天谢地啦。瞧好喽,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战马,不是小孩子骑的毛驴。”男孩摘下头盔扔进稻草堆:“您是要去岑树滩吧?带上我,爵士先生。”

  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会怎么说?”小家伙皱起脸,“我娘早死了,还能说什么?”邓克一愣。如此说来,老板娘不是他娘?兴许他只是来帮工的。喝多了酒,邓克有些昏昏沉沉。“你是个孤儿啊?”他狐疑地问。

  “你才是个孤儿!”男孩顶回去。

  “我曾是个孤儿。”邓克坦承,直到老人带上我。

  “带上我,我可以做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侍从。”邓克声明。

  “才怪,哪有没侍从的骑士?”小家伙坚持,“而你看来比别人更需要一个侍从。”

  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你看来想挨一耳刮子!给我装袋燕麦,我这就上路。”小家伙怕了,瞪着邓克,就在邓克无奈地准备放弃时,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麦了,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邓克松了口气。虽然稍有遗憾……可男孩留在旅馆帮工总比替雇佣骑士当侍从强,带他上路于他无益。

  邓克掉转马头,领着另外两匹马离开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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