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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为了虚荣心,蒋方舟吃过不少大肥肉
  朱赢椿 主编
  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友情提供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以“肥肉”为话题的散文集,邀请了苏童、叶兆言、麦家、蒋方舟、张嘉佳、池莉、喻恩泰、刘晓庆、许戈辉、左小青、杨澜等百余位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写下他们对肥肉的记忆。这一段段时光的片段中,有美好,也有无奈;有辛酸,也有大笑,还有不为人知的感动,集中呈现了一个有关“肥肉”这个油腻而有趣的话题背后的大时代、集体记忆和私人轶事。

  从8岁到88岁,这几代人的胃,比世间所有的档案,都更懂中国。

  [上期回顾]

  苏童曾认为红烧肉是唯一有资格被精美包装的菜。

  蒋方舟[作家]:

  开始减肥之后,我的人生就走入“吃”的迷宫,再也出不来了。

  一方面每天在日历上给自己下残忍的指令:“从今天起吃一周黄瓜。”“吃淀粉你就死定了。”“从明天起连苹果都不能吃了,只能喝水。”每天嘴里淡出鸟来;另一方面,又狂热地四处寻觅描写食物的文章段落,任何一点关于滋味的形容对我来说都刺激强烈,就连看到《红楼梦》里描写迎春“鼻腻鹅脂”都忍不住流口水,诗词里有“红酥手”,我馋道:“是下酒菜吗?”

  食物描写到了极致,是能让饥饿的人觉得胃部受到猛烈击打的。我总是捂着空荡疼痛的大胃袋入睡。睡前,吧嗒着嘴怀念着童年的食物,希望能梦回那一段百无忌吃的时候。

  所有目睹我成长的亲人都说,我最爱吃的菜是粉蒸肉。每年过节,全部的亲戚都会到我的一个伯伯家里聚餐。伯伯善于做肉,一桌的食物里一般只有几道素菜——是专供忆苦思甜的,其他全是各种他们小时候垂涎而不得的大鱼大肉。每当吃到中场,主厨的伯伯就端出一锅用豆腐乳的汁儿蒸得梅红粉白的粉蒸肉,放到我面前,并且向全桌人宣布这是我最爱吃的菜。

  我被鼓励着多吃肥肉,为了显示自己的识相懂事,我索性夹掉所有的瘦肉,只吃大块大块白花花的大肥肉。众亲戚看到我完成了他们的童年梦想,总是发出一片惊叹和唏嘘的夸奖声,在啧啧声中,我愈发头脑发热得意忘形,最后停嘴一般都是被我爸妈惊恐地强制把肉端走——亲戚们纷纷表示不满:“让她吃,让她吃。”我也犟头犟脑地跟着起哄:“让我吃,让我吃。”酒桌上别人都炫耀着自己的酒量,我炫耀着自己吃过量胆固醇的能力。

  其实,面对那一大搪瓷锅的粉蒸肥肉,吃到第六七块的时候,我自己也有发腻恶心的感觉。吃肥肉的表演带来的虚荣心满足感,远远大过味蕾上的致命吸引。

  而我吃过的真正好吃的肥肉,是在绍兴吃的梅菜扣肉。

  肥肉和梅干菜夹在小馒头里,一口下肚,身上每一根脉络就觉得瞬间得到温柔抚摸,我一个人可以吃一大盘,觉得食物顶到咽喉了,站起来跳跳脚再接着吃。我在绍兴的一个星期每顿一定要有这道菜,每次吃都有醍醐灌顶的幸福感,吃了二十几顿竟然没有生腻,临走时还对这道菜恋恋不舍。

  吃肥肉对我来说,已经是“知逝者之不可追”了。我减肥之后,总是在开饭前向全桌宣布“不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为了防止饭桌上被人劝肉。

  我忽然对这种每一口咀嚼都换算成糖分、脂肪、胆固醇、碳水化合物以及卡路里的日子觉得沮丧。大口吃肉的日子,它已经沦为年少轻狂的童年回忆了吗?我已经沦为只能羡慕嫉妒地怂恿饭桌上的孩子大口吃肥肉的中年亲戚们了吗?

  减肥满一个月的日子,我为了庆祝,去了一家眉州餐馆,我没看菜单直接点了东坡肉。盖子缓缓打开,我却觉得它没有我记忆中的肥肉那么震撼。肥肉最大的美感,就在于它刚刚上桌时候颤颤巍巍的美姿美态,我欣赏了一会儿它娇羞的颤抖,然后两三大口把它吃掉。

  在经过了很多很多的岁月之后,我终于久违地再次吃得像个少年。我一边吃一边半发泄半自我劝慰恶狠狠地想:“吃是罪,但不吃是原罪。”

  喻恩泰[演员]:

  一

  那年我8岁,和父母去隔壁邻居家作客。那道东坡肉云蒸雾绕地出来了,其肥肉多汁,呈水晶状。挑出一块,没上糖色,也没加酱油,看上去白彻彻、软绵绵的,冰糖蒸化了,裹在肉上,几筷子下去,甜如蜜,旁边的女孩儿笑眯眯地望着我,我不知觉又夹了几块,可能几秒钟过去,我突然恍惚欲坠。后来知道这个感觉叫醉。这是我的第一次。

  肉是别人家的香,女孩是隔壁的漂亮。爱因斯坦解释相对论,说坐在滚烫的铁皮炉上,几秒钟都觉得漫长,和心动的女子在一起,时间瞬间飞逝。我记忆里的那几秒钟到底有多长?

  是肥肉醉我,抑或是那女孩子的笑?肥肉和女子的美在我的脑海里紧密相连。再后来,我觉得有一个词说得特别纯净:肉欲。

  二

  江西不用暖气,隆冬时屋里屋外皆显寂寥。人要是齐了,晚饭时会端上一碗热腾腾的米粉蒸肉,也常做另一道菜,梅干菜扣肉。这两个菜的诀窍不在于肉有多瘦,恰恰在于肥肉的火候。大冷天,吃起来得趁热,这时候喝酒,比的是速度,几轮下来,再接着划拳行酒令。江西的习惯爱劝酒,男人们端杯,眼神诚恳,于是常醉。

  后来我很喜欢四个字:酒肉朋友。说出它,我的心里温暖,这里面的肉,我认为是肥肉。

  三

  成年后,饭菜发生了变化。

  在童年的记忆中,父母下班前如果偷吃一根黄瓜,很容易会挨一顿骂,个把钟头过去屋里还泛着黄瓜香。如今,这样的黄瓜不见了。肉也一样,肌理还在,味道却不再通灵。平时在餐馆点菜,多叫牛羊肉,味道好,污染轻,不爱吃猪肉。

  直到有一天,来到了香格里拉。

  青山绿水间,支上铁炉,烧上炭,烤起肉。让人吃惊的不是牛羊鸡鱼,竟然是当地的猪肋排,连着骨,夹杂着小部分肥肉。微醺顿起,站在草原上,我望向蓝天,自己对自己说,原来古人们吃的肉是这个味道。这时恰有一群可爱的香猪路过,心里顿生敬意。它们长相不凡,黑白相间,脸型狭长,没有胖子,均是小个。它们也很团结,村郭行道时,自觉排成了一排。

  人在特殊的状态下爱发问,食物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美食所能让人产生的最佳反应会如何?赞不绝口?饕餮不语?疯狂?快乐?都不是,应该是:感动。

  一口口吃下去,脖颈间湿了,渗下来的不知道是泪还是汗。感动到了极致,人的心理会有一丝绝望,这一顿吃下去,今后怎么办?一切太美好了,美好得让人怀疑。

  人是会醉的,人是会变的,人是会老的。肉是不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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