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快报社评《申请公租房非得“跑断腿”不可吗?》,引发广泛热议。很多读者来信,就如何解决公租房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公租房难租,表面上是一些部门把权太紧,没有养成公共服务的习惯,缺乏群众感情,然而在我看来,除此之外,还与一些部门办理人员乐于当老好人,对虚假申报打击不力不无关系!
事实上,公租房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一块唐僧肉,人人(甚至还有公职人员)都想浑水摸鱼吃上一口。众多的申请让本身不是真空生活的基层办事人员,往往不敢坚持原则,当老好人,把审查责任全推给下一道审查程序,寄希望别人严格审查,自己当老好人,却给部门增加了工作量,让群众等待的同时,也让为民解难的好事背上不好的骂声!
窘境的产生,有审查过于繁琐费时的原因,也有着打击虚假申请过于宽松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加大对虚假申报的打击力度,打好打击虚假申报的组合拳,即一方面对于冒充困难群众的申请人员,不只是退回申请,不予审批,而要追究造假责任,甚至给予刑事处罚,把虚假申报打得很痛,让一些本想浑水摸鱼、冒充困难群众申请公租房的人员,不敢滥竽充数,不敢造假申报;另一方面,实施首办责任追究制,通过首办责任的追究,让首办人员对申报不敢碍于情面、审查不严,以此删减繁琐费时的后续“审批关卡”,解放出有限的人力资源,加速申请办理。如此,我们的公租房审查,还需要多到要办7个证、等90天吗?公租房还会成为“空租房”吗?
南京读者 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