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眼看就结束了,如果今年的年假还没休,怎么办?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进入12月份,关于带薪年假的举报投诉多了起来。根据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报酬。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鹿伟
今年的假能不能挪到明年休?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进入12月份,大家开始冲刺式扎堆休年假,在新街口一家软件公司,人事经理非常头疼,每周的例会,总因为少几个人而开不起来,“大家都赶着最后一个月打报告休年假,可是人不能都走光了,所以就让大家自己协调好时间,一个个排队休。但肯定有人来不及休的。 ”市民胡女士看着假期很遗憾:“孩子要上学,老公忙工作,假也不好请,大家都不能凑一块,即使我请到假,一个人也没意思。 ”
很多人都很好奇:“今年来不及休的,还能把假期挪到2014年休啊?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解释,企业有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的义务,年休假可以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当企业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时,在征得劳动者同意后,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
不给休年假,报酬怎么算?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
该负责人介绍说,现在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据统计,截至目前南京劳动监察已接待举报投诉8900件,其中立案的达2610件,涉及到带薪休假的占9%。“别看员工平时‘忍气吞声’,一旦打算离职就会算总账。”他提醒说,单位若不给休假就要给钱。
如果企业没有安排员工休年假,那么需向员工支付多少年假工资报酬?
假设胡女士工作年限为8年,月薪为5000元,那么她的日薪为5000元÷21.75天≈230元,如果她由于单位安排工作使得5天年假未休,那么企业需向其支付的年假工资报酬为230元×5天×3倍数=3450(元)。
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虽然有的用人单位执行了年休假规定,但在计算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方面却存在误区,仅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对职工此前在其他单位工作的时间往往忽略不计,这是不对的。
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的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本人档案材料准确计算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