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有权封杀郭德纲 12月17日 中国青年报 杨于泽
反对封杀郭德纲的人,公开指责中广协电视文艺工作委员会是强势方,而以为郭德纲相形之下是弱者,他们要站在弱势一方,坚决捍卫弱者的权利。我觉得,这背后是一种真正“不讲理”的逻辑。
中国青年报一评
弱势者当然有他的权利,但违法、悖德的弱势者,无疑应当依社会规则受到某种惩罚或谴责,这合情合理至极。律师、医生、会计师等专业人员因为悖德而被职业禁入,在国际上可谓“惯例”,难道美国舆论界会因为悖德者是弱势者而攻击相关行业的游戏规则?
郭德纲不仅是公众人物,而且是演艺人士。作为公众人物,声名狼藉总是不大适宜的。
网友声音
@逆水寒--:北京台介入人家的私人恩怨,纯属公器私用啊,这里有没有违法的嫌疑呢?花着纳税人的钱,身为国家机构,做这种公报私仇的事,是法律允许的吗?
@ArbbBb2012:公道自在人心,支持老郭。
现代快报再评
评论说北京台“有权封杀”,作者却有意混淆“权”字中的“权利”与“权力”的区分。如果北京台属于民营,封杀行为就是在行使报复权利,尽管值得商榷,倒也情有可原。但北京台事实上是具有垄断性质的公共平台,再加上中广协的跟进,封杀行为就有挟公共权力报私人恩怨之嫌。舆论之所以风向立变,并非力挺“弱者”郭德纲,而是反对滥用公权。
说句题外话,有时你不得不羡慕郭德纲“好命”,每逢人生谷底,总有“贵人”相助。籍没无闻时有电视台捧红,“忘恩负义”后恶行曝光,又以“受害者”形象反戈一击。
而此次打油诗事件,形象一落千丈了,市场逻辑开始对他进行过滤和筛选时,偏偏出来一个“封杀令”,又有可能让他绝处逢生。这个“贵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冤家对头北京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