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二十年前,青岛姑娘纪然冰邂逅台湾最大的电子通讯设备老板彭增吉,发生婚外情并在美国生有一子,孩子仅五个月,母子两人被残忍杀害,成为轰动一时的“全球华人包二奶第一案”。彭增吉的妻子林黎云因涉嫌谋杀被美国警方逮捕。此后进行了历时7年的庭审,但真凶是谁,至今未有定论。
本书作者吴琦幸是当年最早追踪报道此案的记者之一,她的亲见亲闻,或许可以为我们理清此案来龙去脉。
[上期回顾]
峰回路转,林黎云的上诉成功了,神探李昌钰成了辩方证人,在法庭上推断“凶杀案现场还有一个男人”。
三个月之后,即2001 年6 月18 日,陪审团在闭门研究这个案子的时候,有三名陪审员无法接受林黎云有罪的指控,使该案再一次陷入流审的可能。
下午2 点30 分左右,闭门谈论结束。一张写有判决语的白纸由书记员高声朗读:12 位陪审员经过两个小时的认真讨论和研究,对于本案的证据和证词都持有不同的看法,以九比三的分歧,认定此案流审。
第三度审讯,第三度流审。
这在美国司法史上是罕见的,旁听席上的观众几乎同时惊讶地叫了起来。林黎云露出笑容,流审意味着辩方的胜利。
流审之后将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检方重新起诉,但是一般说来第四次起诉的可能性不大。耗费巨资的旷日持久审判,选民们不会答应。另外一种可能是撤诉。这是比较好的,但是对于检方来说等于是前功尽弃,关键是,正义不能得到伸张。谁都知道林黎云在此案中的嫌疑最大。
宣布流审之后,法庭并没有当庭释放林黎云,因为检察官莫可表示他们还会起诉林黎云,这个案子将一直打下去,直到最后的胜利。对于检察官来说,三次流审下来挫折感很大,表明这个案子是很明显的“难产官司”。不过,作为训练有素的地方检察官,其职责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对于违法案件中的嫌犯必须要绳之以法。莫可在庭外接受记者采访时信誓旦旦地表明官司要继续打下去,直到打赢。
辨方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扬言目前流审并不是最好结果,他能让林黎云从监狱中走出来。
双方在记者媒体面前如此表态,实际上私底下却在讨价还价,几天之后,就在法官办公室的后面一间房间——不太为人所知的小屋中,在法官的主持公道下,检察官莫可跟辩方律师巴奈特在讨论如何结束此案。莫可要求林黎云认罪,承认杀人,辨方则要求让林黎云可以立即回家。
按照美国法律,嫌犯如果已经关在监狱中达7年半时间,可以折算刑期。无期徒刑的最低坐牢时间是18 年。即按照30% 左右的刑期减免。而11~15 年刑期经减免后则可能为7 年半。
6 月29 日,法院开庭,所有的人都知道将要宣布结果,或者检方重新起诉林黎云,或者林黎云可以出狱。
出人意料的是,法官弗洛伯德当庭宣布,林黎云自己承认气愤杀人的两项罪名,依照法律判处11 年有期徒刑,考虑到林黎云已经在监狱服刑七年多,且表现良好,法官予以法外开恩,折算减刑30%,林可以出狱﹐并由移民局递解出境回到台湾,永远不得进入美国。
这个消息又一次地震惊了现场的媒体记者和旁听者。
接下来,法官弗洛伯德按照法庭的文件,一项项询问林黎云是否承认自己犯有携带致命武器攻击他人并致人于死等罪行,林黎云表示了解并认罪。在此回答有罪过程中,林黎云不断用纸巾拭面,情绪十分激动。
接着,法官缓缓宣布林黎云犯有杀害纪然冰、纪启威两项蓄意谋杀罪,判处有期徒刑11 年,缓刑3 年。如果缓刑期间再犯刑事罪,将被重判25 年至无期徒刑。鉴于林黎云于1994 年1 月8 日被警方拘捕至今已有7 年半的时间,法官说根据她在狱中的工作及表现良好(此时她露出了一丝轻松的笑容),给予折去三分之一的刑期服刑。所以林黎云至今11年刑期已经期满,将交给美国移民局,将其强制递解出境,永远不许返回美国,但是必须在监狱中办完手续才可以离开,为期两个星期。
闻此判决,知道自己两周后可以回到家乡,被告席上的林黎云如释重负,当庭转哭为笑,并与她的律师巴奈特拥抱,表示庆贺。
在场外又是另外的景象。
首先受到记者追捧的是为林黎云三审获释出狱立下汗马功劳的辩护律师巴奈特,他表示,虽然林黎云在一两周内即可获释返回中国台湾,但他尚不认为这是一个最令人满意的结局,另一方面,他也清楚地意识到,本案涉及两条人命,要使林黎云完全无罪开释实在不易。 “我们的一开始辩护是无罪辩护,虽然结果并不完美,但我们仍很满意。”
检察官莫可心情显得十分沉重。他不得不承认:生活在现存的美国司法制度下,就不得不接受陪审团可能达不成一致协议和上诉法院封杀有利证据的现实,这恐怕也就是检方只能与辩方达成妥协的原因。但莫可也指出:“我们已经使被告承认了两项杀人的罪名﹐从这一点上说﹐被告对于纪然冰和纪启威的死已承担了责任。”
记者遍寻法庭不见纪家人的踪影,莫可说他们已经认定检方会再次起诉林黎云,预料又会是一个冗长的审前准备阶段,所以已经于流审后的第二天返回中国大陆。
莫可透露,检方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向纪然冰家属转达了检方的这个决定。我说:“那么这项诉讼究竟谁是赢家?”七年来一直负责起诉此案的检察官莫可无奈地说,由于此案在三次审理中有两次均因陪审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流审,再审下去,要说服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能性很小。
来自中国广州的刘欣如则认为美国的司法存在很大的问题,居然把杀人犯给放了。警方有足够的证据认定林黎云是凶手,但是被告有钱,一次又一次地聘请律师为其辩护,最后竟然以轻罪轻判将一凶手给放出监狱,公理何在?她对《亚洲周刊》说:“如果她没有那么多钱聘请律师,她不是还得在监狱中接受无期徒刑的惩罚吗?这只能证明美国的法院是屈从于有钱人的。”
至于此案的“始作俑者”彭增吉,自从辩护律师提出“林黎云不是凶手、凶手是彭增吉”的辩护策略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在美国法庭露面。他的好友马乐伯说,彭增吉到美国都会去监狱探访林黎云,最近的一次则是在一年多以前。目前在中国台湾的彭增吉,已经知道了林黎云即将回台湾的消息﹐马乐伯说:“他很高兴,他们一家总算要团圆了”。
就在人们纷纷谈论林黎云获释的时候﹐长期关注此案的上海媒体工作者﹑曾在洛杉矶居住多年的孙康青表示﹕“今天我们更要关注的是本案中一个美丽、年轻的生命和一个可爱、活泼的小生命的终结。”看来,此案给人们带来的震撼并未因结案而了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