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如皋市人民法院决定向大明镇一起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家属孙女士,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元。据悉,这只是南通法院司法救助众多案件中最普通的一件。
2006年初,南通中院尝试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当年11月,南通市财政局首次核拨10万元作为专项司法救助资金,以后该项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适度增加,并按时划入法院专用账户。从2007年开始,南通9家基层法院陆续建立了20万到40万元不等的救助专项资金,救助对象基本覆盖到刑事被害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及涉诉信访当事人等。据统计,2007年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共对2062名特困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共发放专项救助资金1421.55万元。
陈莹 瞿建华 金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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