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请问是刘法官吗?请不要把我的名字列入‘黑名单’好吗?钱我现在就送过去。”电话打来的是被执行人王某,因被执行人员告知如不履行还款义务,自己的名字要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以后贷款做生意可就困难了,他只好乖乖还钱。
2012年9月23日,被执行人王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李某借款15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均未能在合理期限内还款。2013年9月29日李某将王某告至连云港法院,要求归还其15万元借款及利息。后法院判决支持李某的诉求,但被告王某并未能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为督促王某尽快履行还钱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将王某名字列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
王某依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但当他的贷款账户被法院冻结,贷不了款,才意识到了法院的执行力度。于是在接到电话通知的第二天,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15万元及其利息如数偿还,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王晓宇 朱刚 马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