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法理洁癖审视“弃婴岛” 11月26日 羊城晚报 阅尽
深圳明年将建弃婴岛!乍一见到这些字眼,着实吓了一跳。弃婴,不是违法的行为吗?怎么还公然建座岛屿,让人们随意遗弃呢?
羊城晚报一评
待细读了新闻,方知此“岛”非彼“岛”。深圳此举,乃效仿国外做法,在城内某角落,搭建个庇护所,内设保温箱、被褥等,弃婴者只需离开前按一下延时按钮,数分钟后便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总之,它既是被遗弃孩子的“安全岛”,又是中转站,能尽快将弃婴转送至福利机构。同时,弃婴岛绝不设监控摄像,让弃婴者放心并“隐身”,守住隐私,可谓“两全其美”。
生育是生命的自然延续,而弃婴可以说是这一过程中的“意外”。就社会而言,对这种“意外”既要堵,也需疏,更要采取措施,减少“意外”对当事者的伤害,这才是对个体生命权的真正尊重。倘若选择高居于道德审判台上,罔顾现实,用法理洁癖的眼光一味地要求“惩治”,则于事无益。所以,弃婴岛不管是不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我们既然要做,就得做好。尤其是要防止孩子在弃婴岛中再出“意外”,或者成为人贩子的“货源地”,那就糟了。
网友声音
@常熟经侦:“弃婴岛”的诉求在于保护孩子生命。
@北京博昂教育:我觉得弃婴现象比较多的城市可以参考设置了。
现代快报再评
每个婴儿的生命都应得到呵护、关爱与照顾,这是符合所有人愿望的最优选择。但现实却不那么圆满,制度安排穷尽了一切努力,仍然无法阻止弃婴现象。如果放任不管,任那些初生婴儿在污秽的环境中奄奄一息地啼哭,或者在刺骨的寒风中不幸夭折,这种违背人性的状况就是最差选择。相对而言,弃婴岛这种制度安排是对最差选择的改进,它不是鼓励弃婴,而是拯救弃婴的生命。也许它只是一种相对于最差而言稍好一点的次差选择,但在无法消除最差的前提下,有时次差选择也是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