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开违规官员的“某”姓遮羞布
回应《违纪官员为何常姓“某”》
(11月17日柒周刊A3版)
在违纪通报中常以“某”姓来替代违纪的官员,无论是程序、习惯使然,还是出于遮羞、给违纪官员留退路等考虑,都是对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漠视和侵犯。同时,通报者也自损了声誉,降低了其自身的公信力。可以说,这种做法最终是没有益处的。官方唯有不遮不掩地自揭其丑,才能得民信任。@太理想不可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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