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不能滑向企业化 11月19日 京华时报 徐立凡
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提出:“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这一改革方向早已是民心所愿,一旦落地将发挥出巨大的改革效应。
京华时报一评
需要看到,不少事业单位缺乏进入社会搏击的勇气,仍贪恋挂靠行政化体系的遮阳伞,因此缺乏主动改革的动力,而一些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样贪恋事业单位提供的诸多便利。取消行政级别,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必须切割本应进入社会的那些事业单位与行政体系千丝万缕的联系,让社会而非政府部门定其生死。形成了这样的倒逼机制,事业单位才能真正发育为成熟的、可信赖的社会组织,为公办事业的发展奠定基础。在这个过程中,还需厘清不同事业单位的属性,确立其发育方向。过去,简单的一句“事业单位企业化”,造成了不少迷思。需要强调,公办事业单位不能向企业化方向发展。
网友声音
@古昂达:那在行政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怎么办?
@桂林直播:今后,事业单位还有级别吗?
现代快报再评
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只是管理思路、方式的改革,而不是公共服务方向的改变。去行政化不等于去公共性,不等于政府卸责,削弱甚至放弃公办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
但市场化和企业化并不是公共性的天敌。以公共服务的质量,以“顾客”需求为服务导向的市场化和企业化,能够最大可能地激化创新活力、提高服务效能。过去谈行政化的弊端,总是将行政化与市场化、企业化联系在一起,这类以赢利为目标的市场化、企业化,不过是伪市场化和伪企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