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扬州一名读者向现代快报反映,称在扬州华扬西路有货车运输废旧自行车和电动车,怀疑这些车辆涉嫌违法。现代快报记者迅速前往现场查看,并进行了1个小时左右的跟踪,最终发现,这些车辆均为交通事故车辆,为扬州市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中心(扣押场)作为废品销售给当地一家废品收购站。当地警方接到报警之后也迅速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昨天,记者从扬州警方了解到,他们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现代快报记者 韩秋 文/摄
记者追踪
货车运旧车卖到废品站
根据这名读者举报,现代快报记者赶到扬州华扬西路,刚好看到一辆空载货车准备驶入扬州市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中心。知情者介绍,这辆车在记者赶到之前已经从该施救中心内运了满车废旧自行车和电动车,开往扬州市邗江区蒋王街道一家废品收购站。
过了不到半个小时,现代快报记者看见另一辆货车运载满车的破旧电动车与自行车从施救中心内驶出,记者随即跟踪,发现该车在蒋王街道一废品站前停下。在废品收购站前记者看到,现场地面上已经有不少破旧的自行车和电动车。很快,这辆货车将运载的车辆卸在此处。记者返回施救中心发现,一辆机动三轮摩托车从里面运载几辆自行车、电动车及人力三轮车出来驶向废品收购站。
废品站老板
旧车是施救中心卖的
与此同时,扬州开发区警方也接到群众报警,民警在现代快报记者跟踪的同时也进行秘密调查。记者发现,当机动三轮摩托车运输的事故车辆送到废品站时,多名民警出现在现场,调查后将废品站老板带至派出所调查。“这些车子都是从施救中心买来的,当作废品卖给我们的。”废品收费站老板告诉民警。
这位老板交代,是施救中心一名姓纪的负责人主动联系他的,卖给他的车辆中电动车总共120辆,自行车共60辆。在运输之前,他已经支付了14000元给施救中相关人员,总价值在18000元左右。
施救中心
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出售
对此,负责联系废品收购站的扬州市道路事故车辆施救中心副主任纪春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将这些车辆卖给废品收购站是中心几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的,所得款是上交单位的,之前也卖过。
纪春说,所卖的事故车辆都是在1至3年内的,且都为交巡警部门开具过放行单的。由于停车费超过车子本身价值,车主就不愿意领取放弃了。当记者提出车主提出放弃有无书面手续时,他表示仅仅是口头放弃。扬州交巡警部门部分事故处理民警表示,这些车辆即使车主主动放弃,应该按照相关规定拍卖等,费用上交国家上缴国库。这家扣押场的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所卖车辆被要求暂禁处理。
链接
扣押车辆咋处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交警有权扣押事故车辆,最多不超过60天。交通事故中,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已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上缴国库;其他行政案件中通知原车主或者公告已达6个月无人认领的车辆,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