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有偿家教可能要丢“饭碗”
快报讯(记者 黄艳)昨天,南京市教育部门再次向各学校重申了《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明确有偿家教,指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利用课余或其他时间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从事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老师,学校将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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