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来临,新一轮网购高峰将带来快递业务量急剧上升。去年“双十一”期间出现的快递爆仓、串货丢包等情形,对于许多消费者来说仍然记忆犹新,但是消费者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货物损失时,快递公司又往往以消费者并未保价仅能赔偿三至五倍运费作为抗辩。如何在快递过程中保障合法权益,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市民,对于贵重物品尽量选择保价方式进行运输。如果未保价,快递单中应明确载明货物的品名和数量等信息,以方便维权。宋华俊 俞水娟 何洁
没保价,万余元货物丢了只赔45元
某网络公司请某快递公司快递一批货物到北京,支付快递费15元。三天后,快递公司告知网络公司货物丢失,双方就损失承担问题产生纠纷闹上法庭。网络公司诉称,其邮寄的货物为电子加密狗,快递公司运输过程中丢失,应当赔偿损失17120元。快递公司辩称,网络公司寄送时选择了不保价方式,故赔偿标准应按照快递条款中载明的未保价情形下赔偿限额为资费的三倍。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网络公司在填写快递详情单时未注明交寄物品的名称和数量,故其主张其丢失的货物为价值17120元的电子加密狗并无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最终法院判决快递公司按约承担三倍资费的赔偿金45元。
承办法官介绍,快递单中关于未保价情形下快递公司的赔偿限额为资费三倍的格式条款为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快递公司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托运人注意。本案中,快递公司以加粗字体的方式印制相关条款,应认定其尽到了提示注意义务,相关条款有效。
法官提醒,贵重物品应尽量选择保价方式进行运输。在填写快递单时尽量明确、详细,别看一张小小的快递单,一旦发生纠纷,它将成为最重要的证据。
快递单填写详细,获赔9万余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虽然未保价,但是苏州某电子公司成功获赔了9万余元。苏州某电子公司委托快递公司为其运输五箱手机摄像头至其深圳客户处,快递单中明确注明要走汽运,运费为123元。一周后,电子公司被告知有一箱货物在以汽运方式转空运方式过程中丢失。电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损失9万余元。快递公司抗辩称,电子公司未选择保价,其仅需按照快递单中载明的赔偿限额即运费的五倍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快递单中明确载明了货物的品名和数量,而电子公司也提供了其客户公司的采购订单、说明函等材料,故对电子公司丢失货物的数量和价值为9万余元予以认定。
承办法官介绍,虽然相应免责的格式条款因快递公司采用加粗字体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了,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若存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在本案中,快递公司违背双方关于运输方式的约定,未尽到运输管理责任,存有重大过失,致使电子公司无法找到其他责任人请求赔偿,导致电子公司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据此,法院认定快递公司对于电子公司货物遗失产生的损失存在重大过失,判令其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