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苏州市民鲁女士拿着14年前办理的存折去葑门某银行取款,不料银行方面却要求她一定要签订一份“非实名存款声明”,否则无法取现。
鲁女士表示,她这笔钱是用真名开户的,因此她拒绝签订这样的声明。经过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昨天下午鲁女士才终于拿到了当年存入的本金2000元和利息700多元。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过去的储蓄存款制度实行的是记名(虚名)制,鲁女士所持的“老账户”14年来一直未被使用,因此才出现了取现困难。银行也提醒市民,如果手中有2007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并一直未使用的“老账户”,最好带上证件及时办理证件信息补充或变更。 陈小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