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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小区绿量“缩水”、行道树“水土不服”……今后这些“绿色伤疤”会越来越少
南京市城建工程
明天起都要盖“绿色图章”

  小区规划绿地变停车场、道路树种选择不合理、为修建地铁砍树……近年来,随着南京的城市开发建设,一些“毁绿”事件屡屡发生。不久前出台的《南京市“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将在明天正式实施,“绿色图章”制度的出台以后,南京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绿化项目,都要在规划和竣工阶段接受园林部门的审批,不合格者要重新整改,严重毁绿者,将移送司法机关。现代快报记者 余乐

  从规划到竣工

  工程要盖两个“绿戳”

  “绿色图章制度,就是城市绿色的管理办法。”昨天,市园林局副局长毛海城说,以后南京市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绿地建设,园林部门将全程参与,实行从头到尾的系统性管理。

  以前,建设方、开发商经常随意变更绿化规划,导致城市建设工程或小区建好后,和规划图大相径庭,绿化质量自然也打了折扣。

  绿色图章制度颁布后,城市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备案,必须前后加盖两次不同的“绿戳”——园林绿化方案审批(审查)章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不仅绿化工程要接受园林绿化部门的监管,城市建设的附属绿地同样须符合要求。

  其中,城市绿化工程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其他绿地五种不同类型,建设单位要将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园林绿化部门进行审批;针对附属绿地,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后,同时规划设计绿化工程方案,征求园林绿化部门审查意见;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园林绿化部门备案,盖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建设项目方能正式投入使用。

  政策解读

  新小区虚假“绿地率”将无处藏身

  2012年,《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稿)》就提出,新建居住区绿化率不得低于30%;改建的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改建前比率超过25%的,改建时不得低于原有标准;公园绿化面积不得低于公园面积的70%。但事实上,以往园林部门与规划部门对开发商的规划方案进行会审后,实际建设时开发商往往投机取巧,不少新建小区绿地面积都“缺斤短两”。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绿色图章”制度规定,园林绿化部门有权把好竣工的最后一关。

  南京市政府参事、园林高级工程师李蕾表示,今后住宅小区竣工验收时,必须要园林部门通过,盖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才能售卖。如果卖过后,又恶意把绿地改变性质,园林部门随时可以监督,要求进行整改,并联合城管部门进行处罚。

  长不大的“树挤挤”将越来越少

  地铁三号线建设移栽法桐、树种选择不合理,岗子村一带的银杏都成了长不大的“矮老头”、一些道路的行道树越种越密,成了“树挤挤”……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出台后,园林绿化部门将在市政工程的规划阶段,对这些提供更为专业的指导和管理。“我们在各区都设立了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昨天,毛海城说,以后所有的市政工程项目,都能找到进行审批、验收的园林绿化部门。

  “过去一些规划,存在树种选择不合理,乔木规格过大,硬质铺装运用过多等缺点。”毛海城说,绿化行政部门会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对这些市政工程提出审查意见。比如行道树的树种、树木之间的间距、树木与建筑的距离、苗木搭配等,“让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品质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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