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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顺走别人卡里2000元,老外“一直没敢用”
来常州赔礼道歉,把钱还给了失主,还被罚款5000元

  10月14日下午3点多,常州的仇先生在新北区一ATM取款,结果将银行卡忘在卡槽里了。哪知,后一个来取款的“老外”顺走了银行卡里的2000元后就闪人了。仇先生多方寻找无果,只好报了警。在警方连续多日的追查下,终于确认这名“老外”是跟随妹妹来常州出差的荷兰人,已经去了杭州。

  10月24日晚上,“老外”从杭州来到常州,归还了2000元“不义之财”,同时向仇先生表示歉意。不过,老外“顺”钱的行为,被河海派出所处罚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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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卡落在ATM里,2000元被人顺走

  14日下午3点半左右,仇先生因为要帮老板买些办喜事的糕点,匆匆来到位于汉江路的建设银行的ATM取了1000元现金,因为是一边接电话一边取款,他拿了钱就匆匆出门,把银行卡忘在了ATM中。在去糕点店的路上,仇先生放在兜里的手机接连收到好几条短消息,因为惦记着买糕点的事,他没有及时查看。到了糕点店后他打开手机,结果发现有3条发自银行的自动提醒,提示他的银行卡有3笔1000元的取款记录。

  “我就取了1000元,怎么提示卡里少了3000元呢。”仇先生仔细一看短信提醒发现,除了第一笔3点34分是他自己取的,3点35分又有2笔,均为1000元,直到这时仇先生才发现银行卡不见了,他迅速跑向百余米外的银行,但ATM内的银行卡已经不翼而飞。

  银行保安帮助仇先生挂失了银行卡,仇先生随后报警。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情况,然后将仇先生带回派出所,因为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为5000元,所以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

  10月15日,仇先生查了银行监控,发现取款人是一个身高180cm左右的高个子男“老外”。“老外”30岁左右,白皮肤黄头发,额前有一点刘海,上身穿格子衬衫,下身着牛仔裤,脚上穿一双休闲鞋。

  银行保安表示,“老外”有点面熟,可能在附近一家德资企业。仇先生试图入厂找人,被前台拒绝。

  贪便宜的老外认错了,专程来常州还钱

  此案案值虽然不够立案,但派出所一直积极帮助仇先生寻找取走钱款的“老外”。在出入境管理处和新北区刑警大队的帮助下,民警发现这名“老外”住在新北区一家涉外宾馆,名叫赫玛斯,荷兰人,他的妹妹来常州出差,他是跟着妹妹蹭玩的。

  由于赫玛斯的妹妹已经退房,并且返回荷兰,民警只得通过邮件与其妹妹联系,并在21日得到回应,赫玛斯没回荷兰,目前在杭州。

  10月23日,警方电话联系到了赫玛斯,赫玛斯在电话那头连连说着对不起,表示会尽快来常州处理此事,归还2000元钱。

  10月24日傍晚,赫玛斯来到了河海派出所。他说,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羞耻的事,“这两千块钱我一直带在身上,没有敢用。我想当面还给受害者,跟他说声对不起”。

  不过,仇先生并没有同意与赫玛斯见面。同时,因为赫玛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被依法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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