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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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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24日快报社评《中铁建“罚酒三杯”太轻飘了》,直指中铁建处理天价招待费问题“高举轻放”,避重就轻,引发广大读者热议。很多读者还给我们来电来信,就腐败问题的“罚酒三杯”式处理,提出各自的看法。我们选取部分来信,希望相关部门对违法乱纪问题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

  一查到底才能取信于民

  8.37亿天价招待费是如何花的?通过专项检查,明显有违规之处。但处理结果却令人咋舌:仅仅是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而已。至于移交司法机关1人,我个人以为,很可能是一个“替罪羊”而已。可以想象,这个人有多大的权力,能随便动用这8个多亿?恐怕问题不会那么简单。中铁建可以说是中国的大央企,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为是央企就能“从轻发落”,那这个理由难以服众。因此,在目前党的群众性教育如火如荼时期,我们必须严格对待每一个问题,特别是重大敏感的事件:必须一查到底,而且要从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取信于民。

  盐城 袁表

  

  先追究作出“罚酒三杯”决定的责任人

  中铁建“8.37亿天价招待费”事件只是“罚酒三杯”,不是涉事人自己认罚,也不是民意的体现,而是由上一级领导或纪检部门作出的决定。作出“重罪轻罚”决定者,必须要有法纪的依据。如果没有法纪依据,或者违反了法纪规定,就应该追究决定者的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没有法纪依据作出“重罪轻罚”的决定,会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自己就习惯于奢侈浪费,对下属的奢侈浪费根本就不当一回事,作出处罚决定也是因为各方面的压力,不得不应付一下。一种是自己就是公款吃喝的参与者,如果把请吃者处罚重了,怕把自己也牵连了出来。还有一种是因为涉事者是自己的亲信、亲属,根本就下不了狠心。因此,如果发现了“罚酒三杯”的轻飘现象,应当先追究作出“罚酒三杯”轻飘决定的责任人,他们才是真正的责任人,也是奢侈浪费的始作俑者和保护伞。只有这样动真格的,才能改变“罚酒三杯”的轻飘现象。 南京 吴文元

  

  反腐,须有武松打虎精神

  难怪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听到这一处理结果大动肝火。一个国企一年花费8个多亿的天价招待费,难道就能仅凭“确实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报销程序不严格、会计科目使用不当” 的几句话和不伤毛发的处理轻描淡写地向百姓交代吗?再从社评中获知的“18家央企上市公司招待费超31亿,业内人士称谁都经不起查”的信息,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退一步讲,一个中铁建的8亿多元的招待费对于整个央企来说确实是冰山一角,但如果再用业内人士的央企“谁都经不起查”的结论来验证,那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今天,对中铁建天价招待费的处理企图用这种“罚酒三杯”的处理方式来平息民愤,显示“打老虎”的震慑力,显然只能适得其反,不仅不能平息民愤,相反会激起更大的民愤。“老虎、苍蝇一起打”,考验我们的时刻到了,只有发扬武松打虎的精神——“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唯有这样,才能让反腐的各种信心、决心和承诺真正取信于民。

  大丰 钱扣荣

  “西班牙人地盘”:如此的“轻判”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姑苏寒剑”:到底是哪些业务,“招待”了谁?

  “快乐希努尔之歌”: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这是一些部门处理“问题”的一贯做法。

  据新浪微博,“@现代快报”参与评报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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