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回家途中经过南京离奇坠火车身亡”后续报道
铁路方赔偿死者家人
17.7万元
快报讯(记者 马薇薇)李晶(化名)与丈夫从无锡回安徽老家,却在火车上“离奇”失踪,几小时后被发现死在南京的一段铁轨上,警方判断李晶是跳窗坠落身亡。家人认为铁路方存在过错,向铁路方索赔100万元。快报曾在10月15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详见当日现代快报封8版)。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多次协商后,家人与铁路方终于达成一致,铁路方赔偿死者家人17.7万元。
李晶家人的代理人、江苏宁盾律师事务所张正律师表示,在协商过程中,虽然铁路方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过错,但在他看来,他们至少是没有尽到安全警示的义务。根据最高法关于这一类纠纷的相关司法解释,铁路运输企业未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而受害人本身也有过错,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20%至80%;铁路运输企业已充分履行安全防护、警示等义务,而受害人本身也有过错,则承担10%至20%。最终,铁路方坚持按照自身无过错的方案进行赔偿,与李晶家人达成的赔偿数额为17.7万元。
此外,律师表示,他将代表李晶家人向李晶生前所在的企业,无锡某电子公司讨要“非因工死亡补偿金”,金额在15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