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常州市决定从下月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全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常人社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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