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华因为“犯事”被抓了,为了给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妻子袁红东拼西凑筹了两万元。黄华十分感动,承诺一定会将钱还给妻子,还写了一张借条。不过不久后,两人就离婚了。黄华就不打算还这笔钱了,袁红只好将他起诉到法院。
通讯员 陆研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2011年,黄华因为涉嫌保险诈骗被公安机关拘留,妻子袁红急得团团转。终于等到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了,她东拼西凑了两万元交到公安机关作为保证金。
后来,黄华被法院判了缓刑。回家后,他给妻子写了一张借条,声明这两万元的保证金是从她这里借的。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之后不久这对患难夫妻却选择了离婚。划分财产时,黄华留下了两辆货车,答应给袁红5万元。
但直到今年8月份,黄华依然没有还钱。袁红为了讨要这5万元和他“欠”的2万元,把黄华告上法院。
近日,六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由于两人是协议离婚,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黄华应该支付拖欠的5万元;然而,婚姻存续期间两人经济上并不独立,因此“互不相欠”。最后,法院做出判决,支持了袁红的5万元诉请,但两万元“欠债”的请求被驳回。
承办此案的法官解释,夫妻之间借钱一般都不算数,除非能够证明夫妻两人经济上是独立的,表现为夫妻分居、有具体书面协议约定、“财政大权”不由一方掌控等。另外,对于袁红的情况,2万元借款发生在婚内,属于两人共同债务,“债主们”讨债时,两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是各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