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记者看到这两份公函复印件,上面印有“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字样,一份是发给山西省高院,落款为2013年3月7日,另一份发给太原市中院,发函日期为同年7月16日。两份函件意思相同,均提到武瑞军在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其家属一直不服判决,多次到区及有关部门上访,并提出减轻量刑的诉求。在最后一段,这两份盖有政府公章的函件称,“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恳请法院对武瑞军重审量刑时,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
晋源区政府办李姓主任承认,区政府的确向省高院和太原市中院发过这两份函,但否认目的是求情。受害者家属认为,两份公函出现后,案件推进确实有所变化,比如重审和推迟审理,这不能不让人怀疑。据新京报
中国式跟帖
“V67HUNTER”:这就是传说中的打招呼?
“山木大叔”:这公函是临时工写的?
“novok9”:明目张胆地干涉司法,他们是法盲还是根本无所顾忌?
“黄河口兔子”:其实杀人者不该重判,该重判的是强拆幕后指使者。
“大叔早点睡”: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法与理2013”:由于法院坚持了正义,迫使政府由幕后走向了台前……
“横眉冷竖柳叶刀”: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他们自己也知道自己在说谎,他们也知道我们知道他们在说谎。
“心理学张侃”:他们不可能不懂法,问题是,为何在此敏感时刻,宁可冒被责政府干预司法公正的风险做这样的事情?
“梅林老刘”:“依法对当事人家属的诉求予以考量。”这句话很有深意啊。我问问:谁对死者家属的诉求依法予以考量?
“旦儿8889”:区政府对判决有不同意见,发函很正常,关键是法院能不能秉公断案。
匿名网友:查一下为什么政府会干涉,谁的利益在里面。
据新浪网
看点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本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方面,从法律程序上来说,任何人都有对案件审判提出异议的权利,包括公民个人和政府机关。另一方面,法院是独立审判机关,其独立审判权不受任何人干扰,同样包括政府机关。 晋源区政府发公函给两级法院要求轻判,十分不妥,明显有干预司法公正之嫌,尤其结合案情其动机十分可疑。目前,还不好说,法院的最终审判结果是否会受到行政权力干扰,但难免让人浮想翩翩。
地方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经济案件过程中,经常见到公权力的影子。我觉得,各级政府应具备现代法治理念,不要去干预司法公正,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可按照法律程序提出,但前提是尊重司法机关独立审判权。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