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为修建市政道路将一座占地60余亩的工厂强行拆除,因工厂租用农村土地建成,厂房建成十余年后仍未取得产权证,被政府视作违章建筑而“先拆除,后补偿”。该厂经历了三次强拆,并被秘密拍下了录像,工厂法定代表人孙志军认为强拆可谓暴力十足。记者调看录像注意到,每次上阵都是公安、城管和社会闲散人员相互配合,先由警察拉起警戒线,把留守工人抓到警车上或派出所扣押起来;紧接着手持砍刀、棍棒的社会闲散人员上来维持秩序,驱赶围观群众;城管队员再指挥机械作业。据法制日报
中国式跟帖
“夏之冰雪”:管制刀具警察见而不收缴,并利用之。这是对法的公然践踏。
“chinazq1977”:每次看到这类报道就让人生气,我们的党和国家始终是好的,只是下面代表党和国家做事的个人已经变味了,打着党和政府的名义胡作非为。
“麓山大王”:不懂媒体经常提到的“社会闲散人员”是什么人?
“盆友不著調”:这里为什么又出来了社会闲散人员,不是那两个部门的临时工么?
“飘渺孤鸿1”:警察和地痞流氓完全耦合了。
“script本尊”:违章建筑征收?谁发明的词汇?违章建筑只能被行政处罚不可能征收,更谈不上补偿。
“0o铃兰逸影”:若有法可依,何必社会闲散人员持械维持秩序,国家有执法的力量,何必纠集闲散人员维持?
“凯旋1108”:咱们党的群众路线岂能遭到这样的践踏?!
“永不放弃168”:中国的违法成本太低了!像这种违法强拆,应该给予重罚!
综合新浪、中华网
看点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谈几点看法。第一、无论是强拆违建还是合法征地,都必须依法通过司法途径施行,否则都涉嫌行政违法。第二、出于维护公共秩序需要,地方政府可以请警方到依法拆迁现场,但是警方与手持砍刀的社会闲散人员一起出现维持现场,就不正常了,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第三、警方与社会闲散人员相互配合助威强拆,为公众和舆论所谴责,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驱使。地方官员频频实施强拆后,却往往不用承担责任。这让一些地方强拆有恃无恐。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