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日下午,在苏州相城大道苏州国际外国语学校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行驶中的3路公交车突然失控,撞向路边的大型广告牌,致车上多名乘客受伤,事故原因是因为一名乘客想从前门下车被拒,抢夺司机方向盘所致。昨天上午,这名乘客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站上了相城法院法庭。法院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网络直播。
事发3月3日下午两点二十分左右,司机杨某驾驶的3路公交车停靠相城大道苏州外国语学校站时,乘客顾某及其女儿要求从前门下车,司机根据公交公司的规定,未予答应。后门开启后,顾某父女仍然坚持要求从前门下车,司机等待片刻见无人下车,即开动车辆继续行驶。顾某父女继续与司机争吵,顾某女儿还两次脚踢前门。争吵中,顾某突然动手拉扯司机,致使车辆失控撞向路边的大型广告牌。车辆侧倾,受损严重,车上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三名乘客伤势较重,均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惊魂未定的乘客立即报警。顾某被当场控制。
顾某今年62岁,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他已经头发花白。对于事发,他感到十分后悔,“冲动是魔鬼,向伤者表示深深的歉意。”法院将择期对案件宣判。
法官说,为保护公共交通安全,各国法律对公交司机的职务行为通常给予特别保护。如美国新泽西州规定,袭击司机将课以7000美元罚款并处5年监禁,并在公交司机的座位背后以显著文字注明;纽约州则规定,侵犯公交司机可能被判处7年监禁。在我国,由于袭击公交司机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行为较为严重的则可能触犯《刑法》,将面临3年到10年有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尚不构成犯罪的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何洁 尹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