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籍女大学生苏敏(化名)来南京找工作,想应聘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话务员,却因非南京户籍被拒,她认为遭遇户籍歧视。今年5月,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南京人社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在遭遇了玄武法院以及南京市中院的“拒绝”后,现代快报曾持续关注此事。不久前,建邺法院终于决定立案。昨天上午,这起被称为全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公开进行了审理。
因不是南京户籍,应聘遭拒
90后姑娘苏敏来自安徽宣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4月8日,她在网上看到南京市人社局下属的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对外招录10名“12333”电话咨询员,但招聘简章上明确“南京市户籍”才能报名。想留在南京的她打算试试。“为什么只有南京市户籍的人才能报名呢?” 苏敏觉得受到“户籍歧视”,到相关部门投诉也未得到满意答复。
南京市人社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解释称,电话咨询员的基本工资2000元(包括缴纳五险一金),绩效奖励部分也有限,如果他们自己在外租房,这点工资是很难应付生活的,因此,几乎都是招聘本市户籍的员工。
被拒多次后法院终受理
由于投诉到省人社厅后一直没有回复,苏敏向玄武法院起诉南京市人社局,但最终得到的结果是不予立案。
6月4日,苏敏又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诉,但得到的结果是“维持原裁定”,理由是认为此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先申请仲裁。7月29日,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旧驳回了劳动仲裁申请。理由是没有提供足够的材料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2013年8月7日,事情发生了转机。苏敏和代理律师被告知,南京市人社局已迁址到建邺区,相应审理机构也发生了变动。苏敏于是向建邺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这次法院受理了。
南京人社局称“告错了人”
昨天上午,法院开庭,南京人社局方认为苏敏“告错了人”,代理律师表示,“12333”电话咨询中心是隶属于人社局的事业单位,该中心委托南京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一旦应聘成功,也是与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劳动合同,而并非电话咨询中心,更不是南京人社局,所以律师建议追加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第三人。
“我们并不知道里面有这么多的关系。”苏敏的代理律师表示,招聘简章上白纸黑字写着““我中心受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为局属电话咨询中心招聘10名电话咨询员”,按照她的理解,既然受人社局委托,招聘条件肯定是人社局认可。“按照常理,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怎么可能为实际用工单位设置招聘条件呢?”
对此,人社局回应,“12333”只设置了招聘条件中跟岗位直接相关的比如学历等,其他条件并非他们所要求,是鼓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自行添加的。
究竟苏敏的要求会不会获得支持?法官表示将择日判决。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