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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9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我和凌一尧开始同居,我炒菜她洗碗
  李海波 著
  江苏文艺出版社友情提供

  [内容简介]

  今年年初,江苏南通人李海波在豆瓣上发表直播帖——“与我长跑十年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火爆网络。这份3万多字的长帖以男主角吕钦扬的口吻讲述了与“女神”凌一尧十年间的爱情长跑故事。这一由青春、奋斗、丈母娘、磨难组成的真实爱情获得网友的强烈共鸣,先后吸引8000多万粉丝转载评论。

  如今,本书在网络原帖的基础上又扩充了12万多字,比原帖更细腻、更感人,挑战你对爱情的更极致想象。

  [上期回顾]

  凌一尧想考研,而我大专毕业后找了第一份工作,月薪一千四。

  同居生活正式开始了

  第一份工作虽然辛苦,时间久了却也开始有些安逸和庸庸碌碌起来。当时,凌一尧已经考上了研究生,过几年我们就该谈婚论嫁了。看着那一千四的工资条,我决心从监理公司辞职,重新找一份工作。

  简历一下子投出去十几份,然后挨家挨户地面试,再忐忑不安地等候消息。适合我的行业范围相当广泛,企业行政,广告策划,网站编辑,经理助理,甚至保险公司的业务销售。

  最终,我被一家广告公司录用,成为一名朝九晚五的办公室文员。

  而我和凌一尧的同居生活也正式开始了。我们商量好,平日里我负责炒菜,她负责洗碗。

  房子是凌一尧跑了很久才找到的,不到四十平米,月租六百。房子的位置有些偏僻,位于老街区,门口邮箱上的油漆已经掉落得差不多,依稀露出当年的门牌号。周末我们一起去附近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购置折叠衣橱,被褥,晾衣架,炊具餐具,牙膏牙刷,以及各种零食储备,原本满是尘土蛛丝的房间顿时变得生机盎然。

  当时我还在试用期,收入少得可怜,不得不尽量节省。譬如我们的早餐,不过是熬一小锅米粥,一小碟肉松榨菜,还有两只煮鸡蛋。我们约定,谁先起床谁先去做早餐,但每次我醒来,早餐都已经摆在桌上。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才明白,她把手机闹铃调成震动,垫在枕头边缘,这样她便可以早起做饭又不把我吵醒。

  “白痴,手机会有辐射的啊!”我埋怨道。

  她说:“我就是喜欢喊你起床吃早餐呀!”她那得瑟的模样,就像幼儿园里得了小红花的小朋友。

  为了节省费用,出行方便,我从附近大学城的毕业生手里买了一辆山地车,一百二十块钱,八成新。每天早晨,我骑车上班时载她一程,傍晚再去她学校北门,载她一起回家。两个时间段都是交通拥堵的高峰期,司机们焦躁地按着喇叭,而我们的山地车灵活地穿行着,畅通无阻。

  “报告首长!前面有一辆宝马,是否超车?”“超之!”

  于是,一辆辆宝马、奔驰、兰博基尼,被我们驾驶的环保节能无噪音的单兵无履带战车甩得远远的。

  印象最深的一次,我加班到很晚,她一路步行到我公司,陪我到午夜才搭自行车一起回家。街头非常冷清,一辆颜色鲜亮的跑车轰鸣着从我们旁边飞快掠过并扬尘而去。她搂着我的腰,探头张望那辆跑车远去的背影,羡慕嫉妒恨地嘀咕道:“等以后有钱了,也给咱儿子买一辆这车,整天上街勾搭妹子去!”

  “为什么不是我自己?”我随口问道。她嗤笑道:“等你有钱了,都已经七老八十了,妹子什么的还是留给儿孙们去勾搭吧。”

  我问道:“会不会哪一天,突然跑来一个开着豪华跑车的公子哥儿把你抢走了?”

  凌一尧嘿嘿地笑,说:“我的夫君可不是什么豪车司机,而是踩着五彩祥云的盖世英雄!”

  当时我并不知道她这句话的由来,却还是释怀地笑了起来,因为那辆山地车杠梁上的图案恰好是几片祥云,我们经常调侃说出行的方式是“腾云驾雾”。我一直以为自己明白那句话的笑点何在,后来才明白,我完全理解错了,因为,它根本就不是一个笑点。

  一贫如洗,我们却很快乐

  我最讨厌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不但被风雨虐得如同落汤鸡,还要被疾驰而过的汽车溅得一身泥点儿。尤其是停在十字路口的红灯前,我们举着伞瑟瑟发抖地站在风雨里,而别人坐在车里听着音乐,用傲慢的目光瞅着我们。那么出色的女孩,跟了一个一无所有的男朋友,兴许在许多人看来,那是对美好青春的辜负,对曼妙年华的糟蹋,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

  我一时有些自惭形秽。凌一尧似乎看出我的不自在,她紧紧地依偎在我身边,像孩子一样搂住我的胳膊,一言不发,却足以慰藉我那一贫如洗的二十四岁。

  当时,她的手机是大学室友淘汰下来送给她的,外面的漆都掉了。我一直没钱给她买新的,于是打算和她交换手机使用,却遭到她的拒绝,她说:“你工作时要见很多场面,别人看到你用我这个破手机,会瞧不起你的。

  她趴在我的后背上,像孩子一样晃来晃去,说:“我对手机又没有什么追求,以前丢手机丢怕了,不如干脆用差一点的,丢了也没有那么心疼。”

  我明白,她是在安慰我。

  入职三个月,我终于成功转正,工资待遇提高一截。她过生日的那天,我买了一只小小的蛋糕,两人一起做了几道菜,这个生日就这样勉勉强强过掉了。晚上,她裹着被子躺在我怀里看电视,我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盒子递给她。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我攒钱买的一部新手机。

  “喜欢么?”我满怀期待地问。

  她捧着那手机看了半天,一句话也不说,我有些纳闷,把她掰过来时才看见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落。我紧张地问道:“怎么了,你不喜欢?”

  她还是什么话都没讲,转身搂住我的脖子,眼泪直接往我肩膀上擦,哭得非常委屈。后来我才知道,前段时间同学嘲笑她的手机老土,“五十块钱卖给我都不要”,她怕我听了难过,就一直没敢告诉我。

  天气转凉的时候,她开始向朋友学习针织,买了毛线照着图册开始捣鼓起来,并且明令禁止我偷窥她的杰作。然而,当作品终于完成,试穿时她才悲催地发现毛衣小了一圈,即使穿上也像猪八戒中了三个菩萨的套索似的。我被勒得喘不过气,非常无助地看着她,她却气呼呼地拍我的肚子,说:“都怪你!养得这么胖!浪费我的心血!”

  我无言以对———我这身膘是被她活生生喂出来的。

  “脱下来,还给我。”她一边说着,一边扒我的毛衣。

  “凭什么?这是我的!”

  “是你个头啊!我拿出去卖了,说不定还能换几十块钱,总比浪费好。”

  为了保住她这件开山之作,我当即立誓减肥,之后几个月我拼命贯彻这个计划,硬是在本应养膘的冬季逆流而瘦。后来,当我觉得自己穿得上那件毛衣时,却又错过穿毛衣的季节;再后来,那件毛衣也找不着了;如今,那个为我织毛衣的女孩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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